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1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1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1年1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力源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髙冬、董事康敬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长王力源出席会议;董事陆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孔令江出席会议;董事向东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建军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柳沟广汇煤炭综合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煤炭运输物流体系,为公司今后在甘肃拓展各项能源业务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公司今后向内地其他省市开拓煤炭市场搭建平台,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在淖柳矿用公路终点,投资建设一个集煤炭贮存、筛分、铁路和汽车快速装运等功能为一体的煤炭综合物流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
1、项目名称
柳沟广汇煤炭综合物流园(以下简称“柳沟物流园”)
2、建设规模
具备年发运煤炭总量1200万吨能力,其中铁路发运1000万吨,公路地销200万吨。
3、建设地点
位于甘肃省瓜州县境内兰新铁路柳沟车站北侧,占地面积为90万平方米。
4、建设期
计划于2011年5月建设完成试运行。
(二)投资估算
总投资28746.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301.71万元(包括:槽仓6900万元,机器设备5711万元,场地平整、柳沟物流园至桥湾31公里出场道路建设、变电站、防尘网等配套工程73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11.48万元(包括土地使用费1300万元),预备费2185.62万元,建设期利息848万元。
(三)销售收入、利润估算
项目建成后,达产年份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9438.34万元,年均利润总额5166.64万元。
柳沟物流园建成后,将有力提升淖柳公路的作用,使公司淖毛湖煤矿的煤炭顺利进入河西走廊重工业区用煤市场,成为连接淖毛湖煤田向东运输进入河西走廊的重要集散基地,并将形成配套的矿产品交易市场、汽车物流市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新疆库车广汇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投资设立了“新疆库车广汇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库车新能源公司”),拟进行“60万吨/年烯烃项目。为了专一发展公司能源产业,尽量减小从事不熟悉行业给公司带来的投资风险,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取消建设“60万吨/年烯烃项目”。
鉴于公司在哈密、阿勒泰、哈萨克斯坦等地区获取的资源已完全能够满足公司发展所需,且对相关资源拥有确定的产权,同意公司放弃协议购买方式获取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8亿立方米/年天然气,并注销库车新能源公司。
库车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调整为15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差旅费)。
本次审计费用调整已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应能源战略发展需要,在吸引更多人才的同时充分调动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将于2011年起将全体员工收入平均提高30%,并同意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一)岗位工资
1、董事长:基本年薪100万元人民币/年;
2、总经理:基本年薪70万元人民币/年。
3、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划分为八档,分别为:
一档:16万元人民币/年;
二档:18万元人民币/年;
三档:20万元人民币/年;
四档:24万元人民币/年;
五档:28万元人民币/年;
六档:35万元人民币/年;
七档:40万元人民币/年;
八档:49万元人民币/年。
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每年分12个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基本年薪×100%,按其职能不同分以下两种方式发放: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主要负责公司职能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广汇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考核管理办法》和《广汇股份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每年制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及个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年终一次性兑现发放。
2、主要负责公司所属经营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广汇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考核管理办法》、《广汇股份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广汇股份所属经营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考核办法》,结合公司每年与其分管经营单位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及个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按下列方式兑现发放:
(1)绩效年薪的40%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发放,即:每季度可兑现绩效年薪的10%;
(2)绩效年薪的60%按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兑现发放。
(三)晋级标准及审批程序
1、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评优秀,经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次年晋升一档;
2、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评良好,不予晋升;
3、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评合格及以下,不予晋升或免职;
4、对公司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可破格越级晋升薪酬档级。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等签署煤炭购销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0年9-12月与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甘肃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2010年11月至2013年具体煤炭供需事宜签订《煤炭购销合同》(详见2010-041、050、051号公告)。
公司投资修建的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矿区至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兰新铁路柳沟站的煤炭运输矿用公路已于2010年9月28日竣工通车,完全能够保证上述合同的履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煤炭批发经营”(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范围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液化天然气、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和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等项目的投资(专项审批除外);国内商业购销(除专项审批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现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液化天然气、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和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等项目的投资(专项审批除外);煤炭批发经营;国内商业购销(除专项审批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根据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上述修改后的经营范围进行非实质性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投资建设柳沟广汇煤炭综合物流园项目等重大事宜,同意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柳沟广汇煤炭综合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新疆库车广汇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5、听取并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2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047号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1年2月9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2月14、15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1年2月15日18:0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02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玉琴
4、电话:0991-3762327,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 )/无( )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