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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1-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1-01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73号文核准,国统股份于2010年12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6,152,018股,发行价格为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本次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581,351.42元。上述非公开发行的16,152,018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100,000,000股相应变更为116,152,018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公司股东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统国际”)持有“国统股份”的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11.25%下降到发行后的9.686%,下降1.564%;公司股东国统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德拉瓦国统”)持有“国统股份”的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7.5%下降到发行后的6.457%,下降1.043%。德拉瓦国统为国统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国统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11,2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16,152,018股的9.686%;德拉瓦国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16,152,018股的6.457%。国统国际、德拉瓦国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8,7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16,152,018股的16.14%。有关国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和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已披露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2011年1月24日以上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750,000股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1年2月1日,公司股东国统国际、德拉瓦国统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本次减持后,截至2011年2月1日收市后,国统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9,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6%;德拉瓦国统持有本公司股份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4%。国统国际、德拉瓦国统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7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7%,所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有关国统股份上述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1年2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国统股份

      股 票 代 码 :002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1、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高雄市左营区大顺一路91号8楼-5

      通 讯 地 址:高雄市左营区大顺一路91号8楼-5

      联 系 电 话:+886-7-557-3755

      邮 政 编 码:81357

      2、国统国际有限公司

      住 所:美国德拉瓦州

      通 讯 地 址:STATE OF DELAWARE IS 113 BARKSDALE PROFESSIONAL CENTER IN THE CITY OF NEWARK, COUNTY OF NEW CASTLE.

      联 系 电 话:+886-7-557-3755

      邮 政 编 码:19711-3258

      签署日期:2011年2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在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统国际”)

      住 所:高雄市左营区大顺一路91号8楼-5

      法定代表人:梁家源

      注册资本:新台币1,500,000仟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888619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业、拌混凝土制造业、水泥及混凝土制品制造业、钢铁轧延及挤型业、钢材二次加工业、阀类制造业、其它机械制造业、自来水管承装商冷作工程业、水器材料批发业、燃料导管安装工程业、机械设备制造业、国际贸易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煤及煤制品批发业、机械安装业、电器承装业、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营造业、地下管线工程专业营造业、钢铁铸造业、金属容器制造业、疏浚业、沙石、淤泥海抛业、配管工程业、电缆安装工程业、电梯安装工程业、消防安全设备安装工程业、自动控制设备工程业、交通号志安装工程业、照明设备安装工程业、电焊工程业、喷砂工程业、计算机设备安装业、油漆工程业、防蚀、防锈工程业、仪器、仪表安装工程业、钻孔工程业、静电防护及消除工程业、保温、保冷安装工程业、自来水经营业、石油制品零售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NA

      主要股东:梁家源

      通讯地址:高雄市左营区大顺一路91号8楼-5

      电 话:+886-7-557-3755

      传 真:+886-7-557-5300

      邮政编码:813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拉瓦国统”)

      住 所:美国德拉瓦州

      法定代表人:梁家源

      注册资本:USD5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46250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公司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NA

      主要股东: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STATE OF DELAWARE IS 113 BARKSDALE PROFESSIONAL CENTER IN THE CITY OF NEWARK, COUNTY OF NEW CASTLE.

      电 话:+886-7-557-3755

      传 真:+886-7-557-5300

      邮政编码:19711-3258

      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国统国际有限公司为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国统国际除持有“国统股份”11,250,000股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德拉瓦国统除持有“国统股份”7,500,000股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73号文核准,国统股份于2010年12月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国统股份的股东,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合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18.75%下降到发行后的16.14%。

      2011年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所系统转让所持“国统股份”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本次减持后,截至2011年2月1日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750,000股,持股比例12.7%。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国统股份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统股份的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73号文核准,国统股份于2010年12月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国统股份的股东,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18.75%下降到非公开发行后的16.14%。其中:公司股东国统国际持有“国统股份”的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11.25%下降到发行后的9.686%,下降1.564%;公司股东德拉瓦国统持有“国统股份”的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7.5%下降到发行后的6.457%,下降1.043%。

      有关国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已披露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统股份的股份情况

      2011年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4%,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0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4,000,000股。

      本次减持后,截至2011年2月1日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750,000股,持股比例12.7%,所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国统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9,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6%;德拉瓦国统持有本公司股份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4%。

      三、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国统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国统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统股份办公地点。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笥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国统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梁家源

      2011年2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国统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梁家源

      201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