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08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1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施贲宁先生、岳建伟先生、李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也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长何学葵,委员:独立董事郑亚光、董事胡虹、董事王光中、董事岳建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黄文锋,委员:独立董事郑亚光、董事李鹏。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亚光,委员:独立董事黄文锋、独立董事谭焕珠、董事胡虹、董事施贲宁。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谭焕珠,委员:独立董事郑亚光、董事何学葵。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变更前采用的计提比例
2009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按照当期绿化工程收入总额的4.50%计提“预计负债—绿化工程后续管护费”,并自2008年度开始按4.5%计提。
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由以苗木业务为主,转变为以绿化工程为主,公司绿化工程业务取得迅速发展,公司所承接的绿化工程,也由原来以单纯的苗木种植工程为主,转变为“土方工程、给水及排水工程、水景工程、园路工程、假山工程、种植工程和园林供电工程”等综合性的园林工程。而工程施工中土方工程、给水及排水工程、水景工程、园路工程、假山工程、园林供电工程等部分的后续管护期较苗木部分的管护期短,发生的管护费也较少。
(2)随着公司工程业务的开展,公司在工程施工养护能力和管理经验得到丰富和提高,管护费的控制能力也在提高。
3、变更后的计提比例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同行业情况,将后续管护费的计提比例由4.5%调整为1.6%。
4、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调整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本次估计变更对2011年业绩的影响需根据2011年度确认的工程收入而定。
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公司“预计负债—绿化工程后续管护费”余额为13,525,050.37元,2010年1-9月计提的“预计负债—绿化工程后续管护费”为11,577,846.39元。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为: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现阶段绿化工程业务的特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将原来按照采取绿化工程收入的4.5%计提后续管护费变更为按照绿化工程收入的1.6%计提后续管护费,并确认为预计负债,绿化工程后期管护费实际发生时,冲减预计负债。本项会计估计变更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09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1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将绿化工程后续管护费的计提比例由4.5%调整为1.6%,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现状和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等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