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1-004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310,759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2月16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125,204,406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2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否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单银木先生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潘金水、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许荣根、陈辉、靖江地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或者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
因公司2009年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并转增1股,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1,845,984股。
因公司2010年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6,215,181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
3、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单银木 | 92,637,926 | 37.42 | 2009年7月1日 | 2008年度分配、转增方案实施 | 27,791,378 | 144,515,165 | 37.42 |
2010年7月14日 | 2009年度分配方案实施 | 24,085,861 | |||||
潘金水 | 23,468,275 | 9.48 | 2009年2月16日 | 限售期满 | 12,378,691 | 0 | 0 |
2009年7月1日 | 2008年度分配、转增方案实施 | 3,326,875 | |||||
2010年2月22日 | 限售期满 | 14,416,459 |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197,383 | 5.73 | 2009年2月16日 | 限售期满 | 12,378,691 | 0 | 0 |
2009年7月1日 | 2008年度分配、转增方案实施 | 545,607 | |||||
2010年2月22日 | 限售期满 | 2,364,299 | |||||
许荣根 | 3,705,517 | 1.50 | 2009年2月16日 | 限售期满 | 3,705,517 | 0 | 0 |
陈辉 | 3,705,517 | 1.50 | 2009年2月16日 | 限售期满 | 3,705,517 | 0 | 0 |
靖江地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839,478 | 1.15 | 2009年2月16日 | 限售期满 | 2,839,478 | 0 | 0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 | 1,419,738 | 0.57 | 2009年2月16日 | 限售期满 | 1,419,738 | 0 | 0 |
合计 | 141,973,834 | 57.35 | 144,515,165 | 37.42 |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为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宜》的要求,光大证券对公司的相关股东申请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审查。
光大证券认为:
1、经保荐机构日常督促指导并日前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其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单银木先生承诺事项在本次核查后仍然需要继续履行。
2、2009年2月16日,杭萧钢构部分限售股股东承诺期满部分股份首次解禁。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书出具日,相关股东均能依照《股改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减持股份。
经核查,2009年5月份,该公司股东潘金水先生因对《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中“未来一个月”的理解偏差导致其在一个月内卖出超过公司总股本1%,上海交易所对其实行停止交易1个月的处罚。本保荐机构督促其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减持行为。
3、经核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310,75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2月1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单银木 | 144,515,165 | 37.42% | 19,310,759 | 125,204,406 |
合计 | 144,515,165 | 37.42% | 19,310,759 | 125,204,406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9,310,759股,高于股改实施公告所载数量,原因为公司2009年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并转增1股,2010年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9年2 月16日,公司第一批限售流通股36,427,632股上市流通。
2010年2月22日,公司第二批限售流通股16,780,758股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0 | 0 | 0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0 | 0 | 0 | |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144,515,165 | -19,310,759 | 125,204,406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4,515,165 | -19,310,759 | 125,204,406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241,700,016 | 19,310,759 | 261,010,775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41,700,016 | 19,310,759 | 261,010,775 | |
股份总额 | 386,215,181 | 0 | 386,215,181 |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2月1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