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1-00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2月2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1年2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4人,独立董事钟晓敏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念鸿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126,733.05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812,673.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006,177.39元,减去2009年度利润分配51,625,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695,237.13元。
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000,000股为基数,拟定以下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2.5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计70,8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000,000股为基数,拟定以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计23,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23,600,000.00元。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将从23600万元增加至31860万元,该分配方案还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工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十四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 议 案 ;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2010年度股东大会,主要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时间:2011年3月8日星期二上午9时;
(二)召开会议地点:温州市矮凳桥9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会议方式:现场召开大会的方式;
(四)会议议题: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继续为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1年3月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投票的方式:会议现场投票的方式。
(七)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有资格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郑羲亮
3)联系电话:0577-88812155 传真:0577-88842287
4)通讯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5)邮编:325003
上述十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股东委托授权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附件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第六条 |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60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860万元。 |
第十一条 |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分公司负责人。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 |
第十八条 |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3,600万股。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1,860万股。 |
第二十四条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第二十九条 |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 | |
第四十条 | ||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
第一百二十三条 |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公司与经营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向社会公告。 |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1-00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2月2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2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季日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二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1-004
关于继续为浙江东日
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进出口”)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500万元,累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5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1500 万元(期限为2 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09 年3 月1 日至2011 年2 月28 日)。由于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且担保即将期满,为保证东日进出口2011-2013 年外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根据东日进出口2011-2013 年业务量测算,需要15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 号;
法人代表:郑念鸿;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等。
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前身为温州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东日进出口经审计总资产51,768,948.59元,净资产7,820,165.7元,主营业务收入193,583,887.65元,资产负债率84.89%,净利润1,316,793.90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本公司与浙江东日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为东日进出口提供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日进出口作为公司绝对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一致通过该担保事项。该议案还将提交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