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1-00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1年2月14日上午9: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00人,代表股份141,630,2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125,531,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4%,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6,098,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陶国平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各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55,8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弃权925,1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55,8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弃权925,1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55,3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弃权925,6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346,2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弃权834,7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63,5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弃权917,4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6)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55,8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弃权925,1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440,4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弃权740,5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
(8)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55,8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弃权925,1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55,8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弃权925,1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38,449,25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2,255,8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弃权925,16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二、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593,4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反对737,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2,299,0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423,5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736,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2,470,4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423,5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773,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弃权2,433,0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8,410,3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反对736,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2,483,6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188,057.3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318,805.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2,853,468.11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35,722,719.72 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17,563,917.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8,158,802.72 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1,278,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17,563,91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38,296,0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反对1,899,53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弃权1,434,63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其2011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8,410,3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反对736,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2,483,6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29,44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766,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弃权2,434,21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29,44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787,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弃权2,413,51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29,44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反对757,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弃权2,443,81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00,5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反对777,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弃权2,451,7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00,5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反对742,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2,487,0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朱瑞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8,299,88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反对859,20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2,471,16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1-006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永林先生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3,957,525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07年11月6日取得上市流通权,2007年增发时优先认购39,575股,2008年5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沈永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5,995,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
2011年2月11日,公司接到通知,自2008年3月6日至2010年10月28日,沈永林先生已累计出售公司股票5,995,65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