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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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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09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2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于2011年2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八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咸胜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朱亚元先生代理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办理远期美元结汇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同意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份公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办理远期美元结汇金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有效期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1)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本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拟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200万美元,担保期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2)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1~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2010年度公司的人均工资和年税后净利润为基数,结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确定公司2011~2012年度董事薪酬采用年薪制,董事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行政职务的,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由于三名独立董事及郝云宏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属于外聘董事,故单独制定年薪。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根据2010年度公司的人均工资和年税后净利润为基数,结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201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若担任董事或者监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薪酬采用年薪制,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所得,绩效所得与个人的业绩及公司当年的绩效挂钩,绩效所得由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得出。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同意通过《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10)。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2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3月2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3月2日下午2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24日

      六、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批准本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11~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2月25日下午4:00前到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其他事宜

      1、联系人:严先发

      电话:0576-81670968

      传真:0576-86338769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3月2日召开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批准本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11~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11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主营业务收入的45%左右来自于海外,收汇主要以美元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拟通过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概述

      1、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在未来约定时间以约定汇率进行美元结算。

      2、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协议,金额为不超过4,000万美元,有效期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

      3、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协议,金额为不超过1,200万美元,有效期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拟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规避和防范由于外币收入的增加、以及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拟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截止2012年12月3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不超过5200万美元(含子公司12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在当地商业银行有良好的信誉,多年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除根据银行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公司一定的信用额度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或占用公司的信用额度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交易无法按预计价格完成。

      2、资金风险:合约到期时没有购汇或者归还美元的需求造成违约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成立外汇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作为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并设置了相应的专业岗位,由财务部牵头负责该业务,按照《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3、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公司全年外汇套期保值累计发生额限制在公司业务预测量之内,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所进行的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合约必须与明确的外销业务相对应,以切实达到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风险收益锁定的目的;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以确保交易行为的科学、合理。

      七、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

      (1)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的;

      (2)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具体的风险控制要求;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综上,预计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新界泵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管理外汇风险,降低购汇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该事项须提交新界泵业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新界机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拟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协议金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本公司拟为台州新界机电就该项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200万美元,担保期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11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提供担保并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台州新界机电系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人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人代表:许敏田,注册地址: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主要经营范围:清洗机、风机、振动机、电风扇、压力开关、电子元件、电动工具、电线、电缆、空压机及配件、水泵、电机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及经营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台州新界总资产3,020.57万元,净资产1,828.56万元。2009 年度营业收入4,707.94万元,净利润260.24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台州新界总资产3,696.76万元,净资产1,961.18万元。2010 年1-6月份营业收入2,839.54万元,净利润132.6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与台州新界机电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协议书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依法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并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审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部分业务为出口业务,为业务发展之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拟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协议书。将有利于公司控制一定的汇率风险,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台州新界机电的发展。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台州新界自身完全有能力承担责任,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及合法的收入来源,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担保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3.台州新界机电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控股子公司100%股权。本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2,000万美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9.48%(最近一期截止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2,492,575.91元);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元,逾期担保为 0元。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9)。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