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1-00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和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矿业”)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1)信法民初字第257号、259号-1109号,合计852份】,告知信宜市人民法院已受理852名村民起诉信宜紫金、宝源矿业、本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有关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2010年9月21日,因座落在广东省信宜市钱排镇的高旗岭尾矿库发生尾矿坝溃坝,洪水和泥石流冲向下游,致使原告房屋、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等财产被损毁,依据《公司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溃坝事件所认定的责任,请求信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共同连带赔偿852名原告合计人民币170,520,871.04元,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本公司认为,虽然本公司是信宜紫金的股东,但仅此不能成为本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程序的进展和原告进一步提出的理由依法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请求信宜市人民法院对高旗岭尾矿库和石花地电站水库溃坝造成村民财产损毁的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以分清责任。
信宜紫金、宝源矿业将依法聘请律师应诉。
本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持续披露有关详情。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