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1-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1-00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2月11日,本公司接到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黔煤价调办[2010]55号文《关于省属煤炭生产企业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0]114号)规定:按照《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2011年1月1日起,省属煤炭生产企业每月按照规定的标准向省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申报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按煤炭品种分类确定,在征收税费时一并收取,原煤(含洗混煤)每吨30元、洗精煤(含无烟块煤)每吨50元、焦炭每吨70元。
按照上述规定,本公司2011年预计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67亿元,预计201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67亿元。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