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1-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2月10日起,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新中基(股票代码:00097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相关公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2011年2月11日])。
2011年2月15日,上述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新中基复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恢复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