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0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1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绪昭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伟峰先生、独立董事白晓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7名董事均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四项议案均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0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雅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通过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刊登于201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三项议案均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