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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ST汇通 公告编号:2011-005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2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2月20日在海口市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小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21,707.03元,加上2009年度未分配利润-144,991,230.02元,201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1,969,522.99元。鉴于本公司报告期虽然盈利但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公司拟决定对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做出如下具体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不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基本要求。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

      8、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

      10、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

      ①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有人民币6500万元融资授信到期,由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与银行沟通的结果,拟继续以上述担保方式与交行合作,维持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及授信结构,具体内容以相关合同为准。

      ②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将有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到期,由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与银行沟通的结果,拟继续以上述担保方式与建行合作,维持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及授信结构,具体内容以相关合同为准。

      ③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有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到期,由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与银行沟通的结果,拟继续以上述担保方式与银行合作,维持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及授信结构,具体内容以相关合同为准。

      ④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有人民币2200万元中长期贷款到期,原由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并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汇通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与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继续与银行合作,维持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以相关合同为准。

      ⑤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通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有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到期,由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与银行沟通的结果,拟继续以上述担保方式与银行合作,维持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以相关合同为准。

      ⑥ 公司控股公司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拟以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新增人民币融资1600万元的业务。

      ⑦ 公司控股公司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在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东岸支行将有人民币2200万元短期借款到期,以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应资产抵押的担保方式,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与银行沟通的结果,拟继续与银行合作,维持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以相关合同为准。

      为便于上述业务的办理,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上述融资业务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7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郭秀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附简历:郭秀林,女,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至今在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现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总经理。2004年12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审议关于公司资质变更的议案

      为确保重组工作完成后公司人员以及施工业务的平稳,经公司经营团队研究,决定向主管部门提交资质变更申请,将公司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变更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将公司与施工有关的资产、设备、人员、合同及业绩等全部转入到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述资质变更申请事项需得到资质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为确保上述资质变更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按照资质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1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①、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②、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③、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④、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⑤、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⑥、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⑦、关于公司2011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⑧关于公司资质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ST汇通 公告编号:2011-006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11:00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7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①、截止于2011年3月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资格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公司2011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

      8、关于公司资质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11日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①、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其他

      1、联系人:马伟华 郭秀林 魏巍

      联系电话:(0991)5835644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7楼

      2、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对以下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议案内容: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公司2011年部分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审批的议案

      8、关于公司资质变更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ST汇通 公告编号:2011-007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2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2月20日在海口市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乾山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

      2、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严守保密义务,没有发生提前泄漏年度报告内容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

      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控制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行良好。

      同意3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将第1、2、3项议案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ST汇通 公告编号:2011—008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3月15日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汇通集团”变更为“*ST 汇通”。

      经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显示,公司2010年度合并净利润为2,095,138.9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1,707.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719,499.2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01元。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1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本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本公司的股票简称“*ST 汇通”更改为“ST 汇通”,代码(000415)不变,股票日涨跌幅仍为5%。

      本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