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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11-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 SST秋林 编号:临2011-010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对价方案为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2月25日

    ●复牌日:2011年3月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11年3月1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ST秋林”,股票代码“60089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10年12月15日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10年12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包括资产对价、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资产对价

    奔马投资的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将黄金存货资产约26,641.99万元和8,200万元现金捐赠上市公司用于支付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的成本。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按每10股送2.2股比例向颐和黄金定向送股,共计24,844,446股,作为对颐和黄金代为支付股改对价成本的补偿。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29,419,334股为基数,公司用资本公积金8,200万中的6,470.9667万元向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计转增64,709,667股,转增后公司总流通股本变为194,129,001股。

    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奔马集团持有59,913,695股为基数,公司用资本公积金8,200万中的1,725.5144万元向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奔马投资定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88股,计转增17,255,144股,按奔马集团与奔马投资启动股改和收购前置条件,该笔定向转增股份直接计入奔马投资账户,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25,528,945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5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东114,144,80046.8644%+17,255,144 131,399,94440.3651%
    1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59,913,69524.5987%-13,181,013 63,987,82619.6566%
    +17,255,144(注1)
    2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1,215,5000.4990%+20,322,566(注2) 21,538,0666.6163%
    3天津益通投资有限公司9,898,0004.0638%-2,177,560 7,720,4402.3717%
    4北京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744,0004.0006%-2,143,680 7,600,3202.3348%
    5黑龙江东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104,2001.2745%-682,924 2,421,2760.7438%
    6上海向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927,0001.2017%-643,940 2,283,0600.7013%
    7莱芜市中丹毛皮饲养有限公司2,805,0001.1516%-617,100 2,187,9000.6721%
    8蚌埠市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402,5000.5758%-308,550 1,093,9500.3361%
    9上海李周商贸有限公司870,0000.3572%-191,400 678,6000.2085%
    10北京新正泰投资有限公司561,0000.2303%-123,420 437,5800.1344%
    11嘉兴市齐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00,0000.2053%-110,000 390,0000.1198%
    12哈尔滨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113,3050.0465%-24,927 88,3780.0271%
    13黑龙江省龙安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21,5500.0499%-26,741 94,8090.0291%
    14黑龙江大成实业总公司121,5500.0499%-26,741 94,8090.0291%
    15上海锦玻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411%-22,000 78,0000.0240%
    16杭州汉星化工产品有限公司100,0000.0411%-22,000 78,0000.0240%
    17哈尔滨百汇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93,5000.0384%-20,570 72,9300.0224%
    18其他(合计41家)20,554,0008.4388%0 20,554,0006.3140%
    流通股股东129,419,33453.1356%+64,709,667 194,129,00159.6349%
    总股本243,564,134100%+81,964,811 325,528,945100%

    注1: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以初始持股数59,913,695股获得定向转增股份,以保证奔马投资获得定向转增17,255,144股。

    注2:根据《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按每10股送2.2股比例向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定向送股,本次符合办理向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对价条件的共计16家非流通股股东,本次合计执行对价20,322,56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11年3月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11年3月1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ST秋林”,股票代码“60089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11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持有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有股数(股)持有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非流通股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14,144,80046.8644-114,144,80000
    非流通股合计114,144,80046.8644-114,144,8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131,399,944131,399,94440.365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0131,399,944131,399,94440.365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29,419,33453.135664,709,667194,129,00159.6349
    股份总额 243,564,13410081,964,811325,528,9451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

    时间

    承诺的限售

    条件

    1

    2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16,276,447G(注1)

    +12个月后

    注3、注4
    32,552,894G+24个月后
    85,525,892

    (注2)

    G+36个月后
    3天津益通投资有限公司7,720,440G+12个月后注3
    4北京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600,330G+12个月后注3
    5黑龙江东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421,276G+12个月后注3
    6上海向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283,060G+12个月后注3
    7莱芜市中丹毛皮饲养有限公司2,187,900G+12个月后注3
    8蚌埠市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93,950G+12个月后注3
    9上海李周商贸有限公司678,600G+12个月后注3
    10北京新正泰投资有限公司437,580G+12个月后注3
    11嘉兴市齐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390,000G+12个月后注3
    12哈尔滨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88,378G+12个月后注3
    13黑龙江省龙安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4,809G+12个月后注3
    14黑龙江大成实业总公司94,809G+12个月后注3
    15上海锦玻实业有限公司78,000G+12个月后注3
    16杭州汉星化工产品有限公司78,000G+12个月后注3
    17哈尔滨百汇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72,930G+12个月后注3
    18其他(合计41家)20,554,000 注5

    注1:G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注2:85,525,892股为目前奔马投资与颐和黄金合计持有数,未包含41家非流通股东尚未支付的4,521,880股,故奔马投资与颐和黄金实际持有股数应为90,047,772股。

    注3: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4: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承诺:为充分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自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25元/股。在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包括本次股改的定向转增)等事宜时,该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股改定向转增的除权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据此调整目前的设定价格。奔马投资与颐和黄金若违反承诺卖出所持股票,卖出资金将全部划入公司账户,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注5:41家尚未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东应于G+12个月内完成向颐和黄金定向送股事项,方可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其所持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韩志男、徐超颖

    联系电话:0451-53644632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或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

    九、备查文件

    1、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