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1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记者张牡霞发表题为《中钢研开国际先河 第三代汽车钢“出炉”》的文章,“记者1月21日从中国钢研集团了解到,该集团和太原钢铁公司合作,已成功在工业生产流程上开发出第三代汽车钢热轧板卷和冷轧板,这标志着我国率先在国际上研发出第三代汽车钢的生产技术,未来中钢研旗下上市公司安泰科技可能会布局这一领域”。
2011年2月22日,《证券时报》记者肖波发表题为《中国钢研成功研制第三代汽车钢》的文章,“2014年前有望商用,未来可能注入安泰科技”。
其他媒体也对此进行了转载。
二、澄清说明
知悉上述报道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经核实,钢研集团率先在国际上研发出了第三代汽车钢产品的工业生产技术,在工业生产流程中开发出第三代汽车钢热轧板卷和冷轧板。未来,第三代汽车钢的应用将大幅度降低汽车重量,提高碰撞安全性。该技术已初步投入产品试制,预计尚需2-3年的产业化试制工作才能开展商业化应用。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安泰科技为钢研集团控股的以金属新材料为主业的上市公司,第三代汽车钢技术达到商业化应用条件后,钢研集团采取何种形式与安泰科技进行合作尚不能确定。
由于上述技术正处于产品试制与完善过程中,因此两年内没有将其注入安泰科技的计划,对公司业务和近两年的盈利没有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预计2010年度经营业绩与2009年度相比未发生大幅变动,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将于2011年3月5日公告。
四、必要的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