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1-0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2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蔡中青、韩学松、宁宇、陈文化、李远见、高智敏、郑毅,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描述修改的议案
1)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投入如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自筹流动资金 | 合计 | |||
| 1 | 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 | 23,522.00 | 10,478.00 | 24,450.00 | 58,450.00 | 34,000.00 |
| 2 | 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7,629.00 | 2,371.00 | 5,532.00 | 15,532.00 | 10,000.00 |
| 3 | 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 6,000.00 | - | - | 6,000.00 | 6,000.00 |
| 合计 | 37,151.00 | 12,849.00 | 29,982.00 | 79,982.00 | 50,000.00 | |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若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的投入。”
2)董事会现决定对超募资金描述作如下修改,删除“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内容不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公司完善内控管理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董事会决定对公司所属审计审价部做如下调整:
审计审价部拆分成两个部门,分别为审计部、审价与法律事务部。1)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向审计委员会负责;
2)审价与法律事务部作为经营执行机构,向分管副总经理负责。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