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草案新调整 绝大部分车主税负不会增加
201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宦璐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宦璐 ○编辑 刘玉凤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吸纳民意,对原草案规定作出大幅调整,降低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
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而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
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型客车按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统一计征。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一审稿将现行规定修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税额幅度为60元至5400元。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共收到十万多条意见,不少公众要求降低税额幅度。
草案二审稿提出的修改方案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但将2.0升及以下的税额幅度降低,具体是: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保持不变,仍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
从数据上看,税额调整幅度在60元到300元之间,汽车销售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调整对2.0升以下的车型销售来说没有实质影响,“跟今年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等负面不利因素相比,这几乎算不上利好”。不过,上述人士同时表示,降低车船税等于给市场一个信号,即政府尊重民意,值得称道。
相关人士表示,按照新草案,2.0升以下乘用车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