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要求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201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刘玉凤
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积极做好服务保险消费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结合2011年工作安排,研究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办法。主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社会监督。
《通知》表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在当前保险业所处发展阶段,此项工作尤为迫切,必须大力加强。
《通知》要求把监管信息公开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监管透明度。要积极宣传监管政策和经营规定,主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社会监督。同时,要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加强风险提示。把保险知识普及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研究分析保险消费的风险环节,结合保险市场动态,及时主动向保险消费者提示风险。
《通知》提出,应完善合同纠纷调解机制,拓宽调解渠道。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手段。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和改进理赔服务,及时积极化解合同纠纷。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强化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职能,规范加强各地协会调解工作,推动调解机制平稳、高效运转。加强与司法、综治、交管等部门协作,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