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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201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黄鑫因身体原因将自2011年3月1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此期间,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王宗合先生代为履行。

    以上基金经理职责代为履行事项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

    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1年2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06007)参与下列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销售机构优惠渠道优惠项目优惠内容说明
    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申购8折 
    建设银行电子渠道申购7折 
    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实际折扣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费率折扣),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8折
    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交通银行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优惠至0.6%
    杭州银行柜面和网银定期定额申购8折
    网上银行申购6折
    渤海银行柜台定期定额申购8折 
     网上银行定期定额申购4折 
     网上银行申购4折 

    二、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及优惠渠道等事项的以相关销售机构规定为准,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期限,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优惠前的相关费率详见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业务公告并以此为准。

    3、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亦可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

    4、投资者参与上述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等以相关销售机构及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规定为准,且办理该项业务时仍可正常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请投资者仔细查阅并遵照执行。

    5、本公告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述销售机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