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1—002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 年2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结合业务发展需求,为提高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与服务质量,经筛选,决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 股 编号:临 2011—003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立群女士由于其本人工作调动原因,已辞职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李立群女士的辞职未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李立群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对李立群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监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