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公告编号:临2011-00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3月7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二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1黄生堂
2.02田志强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738353 | 旭光投票 |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投票方式:
①逐一投票: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②集中投票: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需要表决的所有议案,以99.00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01 | 黄生堂 | 2.01元 | 1股 | 2股 | 3股 |
2.02 | 田志强 | 2.02元 | 1股 | 2股 | 3股 |
注:99.00元代表本次大会所有议案。
3、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28日A股收市后持有“旭光股份”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赞成票,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53 | 买入 | 99.00 | 1股 |
2、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28日A股收市持有“旭光股份”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53 | 买入 | 1.00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11年2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七、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172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室。
4、登记时间:2011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八、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投票意见: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2.01 | 黄生堂 | |||
2.02 | 田志强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