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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1-006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栋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购买其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至5层房产及附属楼,和公司以450万元/年向国栋集团整体出租位于成都市西御街77号国信大厦负三层、一层、七至十五层写字楼事宜的承诺书面函件,该函件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国栋集团购买的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至5层房产及附属楼,因该房产已改建为酒店对外经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详细内容参见相关评估报告),该资产未来30年平均年收入为18,216,979.50元,年均总费用5,813,925.49元,年均净收益12,403,054.01元。国栋集团向公司承诺:从2009年开始,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审计的该资产如未达到预期利润,国栋集团将向公司全额补足该资产预期利润与实际利润之间的差额。

      二、国栋集团以450万元/年向公司整体承租位于成都市西御街77号国信大厦负三层、一层、七至十五层写字楼,国栋集团向公司承诺:每年度租赁合同到期后,经审计的上述写字楼分租获得的收益,超出450万元/年的部分,国栋集团将全部付给公司;若分租收入不足450万元/年,则由国栋集团自行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国栋集团[2011]字,第(06)号《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致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宜的承诺函》。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