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4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7人,代表公司股份789,166,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公司股份787,320,074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公司股份1,846,921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怀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全体监事及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议案;
同意788,576,508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93 %;反对243,25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3%;弃权347,234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4%。
2、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788,391,59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90 %;反对420,499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5%;弃权354,90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5%。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同意788,392,05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90 %;反对319,859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4%;弃权455,079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6%。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788,323,762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89 %;反对325,668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4%;弃权517,56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7%。
5、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88,213,312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88 %;反对510,60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6%;弃权443,076股,占投票总数比例的0.06%。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身份验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