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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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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5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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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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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祁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树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3.2.2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10年是公司重整的第三年,也是重整计划执行的关键一年,在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面对企业重整期历史遗留问题多、偿债金额大、债权核对工作繁重等诸多困难,公司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部门等积极沟通,全力以赴,积极应对,有效破解重组难题,如期完成了偿债任务,圆满地完成了重整计划,公司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EDC价格涨幅较大,并且采购困难,对公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生产PVC树脂13.5万吨,烧碱7.9万吨,水泥2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32,555.43万元。

    日常生产方面,全公司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管控,节支降耗,不断加强管理,寻找差距、扬长避短;与园区内相关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双方企业产品、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实施投资小见效快的技改项目10余项,为提高工艺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推进节能减排发挥了关键作用。项目建设方面,8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投产以来,全年创利1706万元,在原材料采购困难时期加大了工艺路线的调控弹性,为改善2010年的业绩作出了贡献; 40万吨PVC树脂项目的适时启动,能够有效解决公司目前产品及原材料单一、生产工艺受EDC原料影响较大的问题,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报告期《重整计划》的执行及控股股东的支持情况

    2010年,公司累计偿还债务9.45亿元,足额偿还了法院裁定的需要偿还的全部债务。201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沧民破字第6-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确认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监督职责依法终止;3、因未依法申报债权而未被列入重整计划清偿范围的债权人,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合计13.58亿元,为公司如期偿还债权人债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3)收到政府补贴情况

    2010年度,公司分两次收到沧州市政府补贴款合计16,508.68万元。

    (4)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聚氯乙烯树脂、烧碱和水泥的生产、销售。

    (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利润表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构成相关数据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2010年,国内氯碱行业表现出了明显的复苏势头,产品价格同比去年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主要产品聚氯乙烯、烧碱的产量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行业整体盈利能力相比去年也有了明显改善。受国民经济的回暖以及全球经济的复苏等因素的影响,2011年氯碱行业整体价格趋势仍将延续上涨行情。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逐步实施,氯碱行业必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对PVC下游行业型材与管材行业将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PVC的需求。

    (2)公司未来发展机遇、面临困难及应对措施

    ①公司未来发展机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从国内形势看,出口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将受到严重制约,以调动和扩大内需增长将成为稳定较快增长的主要方式;同时大力实施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将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重点。从河北省的社会发展形势看,未来5年,将着力打造环首都经济圈、秦唐沧沿海隆起带、冀中南经济区和加快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河北省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将引来巨大的政策和市场机遇。从行业来看,随着国家调整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氯碱行业发展规律是西部拥有丰富煤炭资源和煤电产业链的电石法企业,东部拥有耗氯、耗氢产业链,拥有临港进口乙烯基原料便利条件的乙烯法企业,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总趋势。

    公司根据上述宏观形势和行业特点,制定了适应公司自身实际的“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即:到“十二五”末,通过对自有生产装置的扩能改造和其他一切有可能的手段,最终实现PVC产能一百万吨、销售收入超一百亿元的“双百工程”建设目标,成为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区位优势的现代化大型综合企业。

    ②公司面临的问题、困难及应对措施

    资金压力较大。公司按照重整计划偿还债务9亿多元,加之近年来PVC行业生产经营形势严峻,公司生产和项目建设面临较大资金压力。

    资源价格上涨较大。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EDC、VCM、电石等的采购价格受市场影响存在不同程度的上涨,同时,由于进口EDC货源紧俏,价格高企,原料EDC采购困难,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

    高级人才不足。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人才需求增加,公司人才不足问题日渐显现出来,对公司进一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为使有限资金发挥较大效用,引入“资金池”机制,加强现金流量的控制和分析,严格控制现金流入和流出,保证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通过管理体系再造,提升掌控运用低成本工艺体系的能力,确保现有工艺体系发挥应有效能。以对标为动力,坚决改变部分指标不先进的局面。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协调解决公司发展的资金问题。

    生产上,启动40万吨PVC项目建设,采用乙烯氧氯化工艺,有效解决公司目前产品及原材料单一、生产工艺受EDC原料影响较大的问题,同时,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实施技术改造,优化工艺路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质量。营销上,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和营销工作力度,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做好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工作,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营。

    为解决公司人才不足问题,今后公司将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为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年度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沧民破字第6-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确认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监督职责依法终止;3)因未依法申报债权而未被列入重整计划清偿范围的债权人,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2、本年度子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效控制了企业的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行了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说明是客观、公正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0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0年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在《200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尽披露。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发生。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原材料采购协议》和《聚氯乙烯(PVC)销售协议》,上述协议的签署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下转34版)

    股票简称*ST金化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61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hbjnhg.com
    电子信箱600722@hbjnhg.com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邱玲刘国发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东路20号河北省沧州市黄河东路20号
    电话0317-35099700317-3509970
    传真0317-30307190317-3030719
    电子信箱jnhg600722@163.comjnhg600722@126.com

     2010年200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08年
    营业收入1,325,554,285.421,031,811,770.5328.47726,675,646.09
    利润总额1,104,844,159.48-20,643,934.02不适用-1,492,640,247.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2,114,386.02-22,124,983.46不适用-1,493,097,39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659,889.26-90,763,651.57不适用-1,185,407,860.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595,920.06173,584,503.21不适用7,004,568.74
     2010年末200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08年末
    总资产1,660,777,744.791,553,187,185.346.931,525,301,273.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310,049,383.22-1,568,866,953.12不适用-1,548,893,631.49

     2010年200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0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62-0.05不适用-3.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62-0.05不适用-3.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22不适用-2.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70.41不适用0.02
     2010年末200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0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74-3.72不适用-3.68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1,838.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9,526,081.44
    债务重组损益1,039,731,296.4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47,027,9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549,959.93
    所得税影响额-1,474,170.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48,710.89
    合计1,232,774,275.28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79,154,80042.51   -179,154,800-179,154,80000
    1、国家持股       00
    2、国有法人持股166,487,48339.51   -166,487,483-166,487,48300
    3、其他内资持股12,667,3173.01   -12,667,317-12,667,31700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1,167,3172.65   -11,167,317-11,167,317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500,0000.36   -1,500,000-1,500,00000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42,265,20057.49   179,154,800179,154,800421,420,000100
    1、人民币普通股242,265,20057.49   179,154,800179,154,800421,420,000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421,420,000100     421,420,000100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解除限售日期
    冀中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127,654,800127,654,800002010年3月16日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38,832,68338,832,683002010年3月16日
    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5,678,3175,678,317002010年3月16日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5,489,0005,489,000002010年3月16日
    陈小敏1,500,0001,500,000002010年3月16日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1,167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0.29127,654,80000
    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5615,009,33700
    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55,678,31700冻结5,678,317
    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他0.903,800,000未知0
    孙平境内自然人0.572,410,000未知0
    刘苑境内自然人0.532,247,500297,1000
    许嫦容境内自然人0.361,508,08200
    齐齐哈尔市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0.291,210,084未知0
    郁玉生境内自然人0.281,191,101未知0
    陶富宏境内自然人0.271,143,114未知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7,654,800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09,337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678,317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3,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孙平2,410,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苑2,247,500人民币普通股
    许嫦容1,508,082人民币普通股
    齐齐哈尔市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10,084人民币普通股
    郁玉生1,191,101人民币普通股
    陶富宏1,143,114人民币普通股

    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社平
    成立日期1999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115,644.21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煤炭开采、批发与零售

    名称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社平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681,672.28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能源行业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王社平董事552008年4月24日2010年8月17日-- 
    祁泽民董事长53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 
    陈立军副董事长48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 
    杨印朝副董事长兼总经理47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8.40 
    姚万义独立董事69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4.00 
    袁琳独立董事52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4.00 
    张文雷独立董事41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4.00 
    王玉江监事会主席48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 
    张文彬监事39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 
    胡竹寅监事492009年2月28日2011年4月23日7.20 
    孙式星监事452009年2月28日2011年4月23日2.63 
    蒋爱军监事512009年2月28日2011年4月23日6.00 
    葛汝增副总经理兼

    总经济师

    48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7.20 
    李爱华总会计师兼

    财务负责人

    47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7.20 
    邱玲董事会秘书382008年4月24日2011年4月23日7.20 
    合计/////57.83/ 

    项目2010-12-312009-12-31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80,659,358.1257,929,902.5839.24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32,811,631.0910,044,149.14226.67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9,272,825.3236,926,561.14-74.89本报告期8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完工所致
    长期借款0.0093,574,041.06-100.00本报告期重整计划结束,破产债权清偿完毕所致
    预计负债1,359,303.20259,958,131.85-99.48本报告期重整计划结束,破产债权清偿完毕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0.001,163,973,786.04-100.00本报告期重整计划结束,破产债权清偿完毕所致

    项目2010年2009年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325,554,285.421,031,811,770.5328.47因本报告期公司8万吨离子膜烧碱投产和物流公司运营取得销售收入所致
    营业成本1,409,479,382.591,116,863,571.1126.20因本报告期公司8万吨离子膜烧碱投产和物流公司运营增加营业成本所致
    资产减值

    损失

    -32,274,268.686,402,482.82-604.09因收回深圳贵塑兴以前年度欠款所致
    营业外收入1,222,726,813.1186,181,910.671,318.77因本年度重整结束,重整收益较大所致
    营业外支出33,957,556.4621,774,044.1155.95因原材料采购困难,部分装置暂时停产所致
    财务费用48,754,399.9836,513,658.4233.52新增委托贷款及提取资金占用费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2,114,386.02-22,124,983.46-5,081.31因本年度重整结束,重整收益较大所致

    项 目2010年度2009年度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595,920.06173,584,503.21-336.27本报告期偿还破产债权及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19,632.9236,627,076.84-144.55公司出资2000万元成立河北金牛物流有限公司及上年度处置老区土地收益较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065,183.14-242,778,784.40-276.73本报告期,公司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化工行业1,031,265,795.921,038,310,405.14-0.6816.0116.8增加0.84个百分点
    分产品
    PVC树脂891,197,131.56914,381,983.51-2.600.251.32降低1.08个百分点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719,613,640.3464.86
    华东地区387,398,466.7010.85
    华南地区214,448,569.45-12.34
    合计1,321,460,676.4928.07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购买原材料采购EDC、VCM市场公允价28,290.8228.74
    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采购电石市场公允价1,429.431.45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公司 采购油品市场公允价51.71100
    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公司销售产品销售水泥市场公允价876.070.83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公司销售产品销售PVC市场公允价276.560.2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公司销售产品销售液碱市场公允价287.460.28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公司提供劳务 市场公允价2.45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融服务统一资金管理,在冀中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1,925.08100

    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5,00075,000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458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公司限售股股东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4)冀中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冀中能源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自冀中能源竞拍取得本公司12,765.48万股股份之日起三年内,冀中能源不转让竞拍取得的上述股份,亦不会将上述股份对外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承诺期满,承诺期中未有违背承诺事项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