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性指标之五 森林蓄积量成为新增约束性指标
2011-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雁争 ○编辑 衡道庆
约束性指标之五 森林蓄积量成为新增约束性指标
⊙记者 李雁争 ○编辑 衡道庆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未来五年森林覆盖率将从20.36%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将从137亿立方米提高到143亿立方米。业内人士认为,作为重要的新增指标,“森林蓄积量”对于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木材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新增这一指标,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说,应对气候变化最根本的是要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含量。而森林具有固碳功能,通过森林固碳可以实现间接减排。这种间接减排措施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
“新增这一指标,也是有效解决我国木材供需矛盾的现实要求。”印红委员表示,我国经济发展对木材需求的刚性增长,以及进口木材受到国际上诸多限制的因素,我国木材等林产品供给能力严重不足。这就需要在增加森林面积的同时,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质量。
业内人士测算,要实现森林蓄积量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每年至少需要完成中幼龄林抚育8100万亩、低效林改造25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