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性指标之六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2011-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鹏峰 ○编辑 衡道庆
约束性指标之六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衡道庆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作为约束性指标之一,到2015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应达到93%。“十一五”末期,这一指标数据为89.7%。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本次新列入五年规划纲要的指标之一。“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曾在“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一节提出“全国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的目标;在此之前的“十五”计划中,涉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部分,采用了“初中毛入学率”的指标,但未涉及“保留率”或“巩固率”的提法。
有关人士表示,提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这凸显了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思路。“十二五”期间,公共教育资源也将调整结构,“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同时,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是从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角度出发,继续巩固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服务于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