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广电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更新稿)
财务顾问: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电信息
股票代码:600637
收购人名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
签署日期:2011年3月7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收购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6号》的规定,本收购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信息”或“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及权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电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传媒”或“东方传媒集团”)签署本收购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已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原则性同意,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批准决定,广电信息董事会的决议批准以及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董事会的决议批准。由于本次广电信息重大资产重组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项交易行为组成(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三项交易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交易,本次收购尚须满足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广电信息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决议;
2、本次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和同意;
3、本次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
4、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收购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收购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特别说明
2011年1月10日,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6.6%股份,即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仪电集团持有的上海广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59,452,717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2011年1月10日,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系列《资产转让协议》(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根据该等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主要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项交易组成,且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整体。
因广电信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的最终价值于2011年1月10日尚未确定,东方传媒集团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6号》的规定,编制收购报告书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受让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
2011年3月7日,广电信息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电信息与东方传媒集团等十家交易方签订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同意并确认广电信息向东方传媒发行股份207,388,874股。
东方传媒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广电信息43,484股,占本次交易前广电信息总股本的0.01%。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东方传媒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合计持有广电信息466,885,075股,占本次交易后广电信息总股本的41.92%。
鉴于东方传媒与广电信息已于2011年3月7日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明确了本次交易东方传媒通过资产认购股份的具体数量,东方传媒特编制《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稿)。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稿) |
广电信息、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仪电集团 | 指 |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即广电信息控股股东 |
东方传媒、东方传媒集团、收购人 | 指 |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广电电子 | 指 |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电资产 | 指 | 上海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Info-Sys | 指 | 上海广电信息有限公司 |
同方股份 | 指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恒盛嘉业 | 指 | 北京恒盛嘉业投资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
智慧创奇 | 指 | 北京智慧创奇投资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
成都元泓 | 指 | 成都元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通维 | 指 | 上海通维投资有限公司 |
TCL创动 | 指 | 无锡TCL创动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博汇源 | 指 | 深圳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诚贝 | 指 | 上海诚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联和 | 指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
百视通技术 | 指 |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文广科技 | 指 | 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广电制作 | 指 | 上海广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信投股份 | 指 |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百视通传媒 | 指 | 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交易 | 指 | 东方传媒以现金收购仪电集团持有的广电信息36.6%股份,即259,452,717股广电信息A股股票的交易事项 |
资产出售交易 | 指 | 广电信息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以评估值为依据出售全部主业相关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及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出售广电信息或者下属公司部分非主业相关资产 |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 指 | 广电信息以现金及向东方传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东方传媒持有的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21.33%股份。同时,广电信息向除东方传媒外的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等九家百视通技术其他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百视通技术48.2237%股权。 在上述收购中,广电信息拟以总计1,223,000,000元现金作为部分收购对价,广电信息拟购买标的资产总对价中扣除1,223,000,000元后的其余对价,将以发行新股方式支付。 |
资产接收方 | 指 | 系列《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广电信息的资产购买方,将由广电信息与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挂牌转让的交易对手方签订具体资产转让协议明确 |
约定资产 | 指 | 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街道250街坊4丘/宜山路757号的房地产(沪房地徐字(2006)第026154号),该项资产将不包括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出售资产中 |
约定负债 | 指 | 交割日广电信息经审计确认的应付股利、应交税金(仅指增值税进项税) |
约定应收款 | 指 |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广电信息对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尚余的64,583,710.81元应收账款 |
出售资产、置出资产 | 指 | 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以评估值为依据出售的全部主业相关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以及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以评估值为基础通过进场公开挂牌交易或拍卖方式出售的广电信息或者下属公司部分非主业相关资产,不包括约定资产 |
拟购买资产 | 指 | 百视通技术100%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8,000万股(21.33%)的股份 |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广电信息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行为 |
本次收购 | 指 | 东方传媒以现金收购仪电集团持有的广电信息259,452,717股股份;同时以持有的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21.33%股份扣除1,223,000,000元现金部分,认购广电信息向其发行的207,388,874股股份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仪电集团与东方传媒于2011年1月10日签署的《关于转让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广电信息与东方传媒、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等十个投资者于2011年1月10日签署的《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资产转让协议》 | 指 | 广电信息与仪电集团、仪电集团关联方于2011年1月10日签署的相关系列《资产转让协议》 |
交割日 | 指 | 广电信息以现金及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广电信息向东方传媒支付完毕本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全部现金对价的日期。 上述三项交易的交割日为同一日,该日期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个自然月之后的最近一个月末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宣部 | 指 | 中共中央宣传部 |
国家广电总局 | 指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上海市国资委 | 指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财务顾问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顾问 | 指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 收购人基本资料
收购人名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
法定代表人: 黎瑞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贰亿元
注册号:310000000097151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内劳务派遣,文化用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310046697297018
股东名称:上海广播电视台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
联系电话:021-62565899
传真:021-62554297
二、 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最终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广播电视台是上海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是由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在2009年10月实行“制播分离”改革后更名设立的,目前是全国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之一,拥有国内首屈一指的新闻生产能力和一流的节目播出能力。上海市委宣传部为上海市国资委授权的上海广播电视台国有资产的受托监管单位。
控股股东上海广播电视台除东方传媒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外,控制的其他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成立 时间 | 注册 资本 | 实收 资本 | 住所 | 法定 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上视女子足球俱乐部 | 1998年 | 200万元 | 200万元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5号楼109-112室 | 黎瑞刚 | 组织比赛、球员转会及其他有关体育文化事业、承办与赛事相关的广告业务 |
2 | 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 | 1987年 | 201万元 | 201万元 | 上海市闸北区洛川东路487号 | 王豫 | 出版、发行《每周广播电视》报及系统内出版书刊、报纸、期刊等 |
3 | 上海看看牛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 | 2010年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298-30幢601室 | 林罗华 | 计算机及网络领域内和广播、电视、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其中,上海看看牛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已于2010年11月整合入本次重组广电信息拟收购的百视通技术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整合后,上海看看牛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不再从事经营性业务。
三、 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一) 收购人主要业务情况
东方传媒集团以传媒产业为核心业务,是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报刊发行、网络媒体以及娱乐相关业务为一体的多媒体集团。其下属业务板块涵盖影视剧、少儿动漫、综艺娱乐、体育赛事、生活时尚、专业财经资讯、纪录片、电视购物、新媒体、大型活动等内容制作、投资、运营领域。
在影视剧制作方面,集团制作依托平台优势,大力发展影视剧投资与制作业务,生产制作出大批市场效益与社会效益俱佳的影视剧,提供高质量文化产品。
在少儿动漫领域,集团旗下的炫动传播坚持教育与娱乐的品牌定位,在动漫制作发行、儿童情景剧、培训、衍生产品开发授权、广告经营、平面媒体、俱乐部、主题活动、动漫包装和技术开发产业等多个领域发展迅速。
在综艺娱乐方面,集团不仅制作和输出优秀娱乐节目,还凭借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电视文艺晚会制作团队,出色完成大量国际国内重大晚会的策划和制作。娱乐版块各公司融合娱乐内容创意制作、资本运作、新媒体支撑等要素,创新传媒娱乐业态,推进传媒娱乐业做大做强。
在专业财经资讯服务方面,集团旗下第一财经传媒公司致力于提供跨领域的财经内容产品,在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同时,积极拓展产业链,搭建起统一品牌下的大媒体平台,涉足财经数据产品提供以及财经公关服务领域,为中国广大投资者和全球华人经济圈提供实时、严谨、优质的财经新闻和深度评析,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华语财经资讯平台。
在电视购物方面,集团旗下东方电视购物公司通过不断拓展商品门类,将汽车、房产、保险、金融衍生品等产品纳入销售范围,并利用网站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在中国电视购物行业中稳居第一。
在新媒体领域,集团长期致力于开拓将广播电视媒体与电信、网络等新技术相结合的新媒体产业。旗下的新媒体公司集合现有的优势资源,全力打造三屏合一的新媒体模式,已成为目前国有广电媒体中业务覆盖最广、用户规模最大及综合实力最强的产业集群。
(二) 收购人的下属企业
截止2011年1月31日,东方传媒未纳入本次资产注入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产业类别 |
星尚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东方之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70% | 300 | 电视、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上海东方盛典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 100% | 15,000 | 影视剧投资 |
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 | 100% | 2,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音像制作、版权经营 |
上海新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3,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86.50% | 50,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86.50% | 1,576 | 电视、电脑图文制作 |
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 | 88.98% | 10,899 | 广播、电子商务、会议与展览服务 |
广州炫动卡通科技有限公司 | 86.50% | 600 | 研究、开发、设计、销售:卡通产品,文化活动策划 |
上海炫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77.85% | 300 |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
上海炫动投资有限公司 | 86.50% | 1,000 | 实业投资,儿童用品、玩具、文具、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具设计与销售 |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 73.2% | 3,158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东方希杰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00 | 电视购物 |
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 100% | 300 | 电视购物 |
上海东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 | 51% | 3,000 | 已停业,未清算 |
上海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10,000 | 对外投资 |
上海东方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6,666 | 广告代理 |
上海今夜娱乐文化演出影视有限公司 | 100% | 500 | 电视、广告、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上海广播电视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广告代理 |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 81% | 8,000 | 有线电视内容提供 |
上海广电演出有限公司 | 75% | 284 |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真实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833 | 新媒体播控 |
东方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万美元 | 对外投资 |
上海文广数字移动传播有限公司 | 100% | 435 | 广播数字信息提供业务 |
上海有线电视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 | 物业管理、小区有线网络施工和维护 |
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发行有限公司 | 90% | 200 | 图书报刊批发、零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业务 |
上海每周广告有限公司 | 100% | 100 | 承接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 |
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 100% | 4,000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
上海电视咨询信息服务公司 | 100% | 200 | 已停业、未清算 |
上海卫视广告有限公司 | 55% | 500 | 已停业、未清算 |
上海电视台电视制作公司 | 100% | 435 | 已停业、未清算 |
(三) 主要财务情况
东方传媒成立于2009年,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 200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927,675,257.43 |
负债总额 | 1,938,147,511.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40,714,827.60 |
资产负债率 | 32.70% |
项目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5,611,811,416.88 |
净利润 | 804,733,643.23 |
净资产收益率 | 22.73% |
注:2009年度财务数据摘自东方传媒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四、 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仲裁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收购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姓名 | 在公司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
黎瑞刚 | 总裁 | 中国 | 上海 | 无 |
王建军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 | 无 |
陈梁 | 副总裁 | 中国 | 上海 | 无 |
秦朔 | 副总裁 | 中国 | 上海 | 无 |
杨文红 | 副总裁 | 中国 | 上海 | 无 |
金仲波 | 副总裁 | 中国 | 上海 | 无 |
田明 | 副总裁 | 中国 | 上海 | 无 |
楼家麟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中国 | 上海 | 无 |
唐余琴 | 监事 | 中国 | 上海 | 无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 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方传媒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如下所示:
上市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 广播电视传播服务 | 10.09% |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 收购决定
1、本次收购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10年8月3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同意上海广播电视台所属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媒体板块拟在国内A股市场借壳上市的审核意见》([2010]广函240号),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2)2010年11月13日,仪电集团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本次收购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2010年12月31日,东方传媒集团股东上海广播电视台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收购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4)2010年11月与12月间,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各自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有权机构会议审议通过各自的交易行为;
(5)2011年1月7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同意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可行性报告的函》(沪国资委产权[2011]15号),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6)2011年1月10日,广电信息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7)2011年3月7日,广电信息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待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广电信息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决议;
(2)本次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和同意;
(3)本次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
(4)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
二、 收购目的
1、形成符合国家“三网融合”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运营体系和商业模式,推动新媒体产业发展
通过本次重组,将形成符合国家“三网融合”政策要求的新媒体市场主体,确立其运营体系和商业模式,带动新媒体业务和产业的整体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新媒体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和商业价值。
2、构筑适应新媒体行业发展的产业和资本平台
通过本次重组,东方传媒集团的新媒体业务将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本次重组也将有效整合东方传媒集团在新媒体方面的产业资源,形成新媒体产业发展中的优势和合力,构筑适应新媒体发展的产业和资本整合平台。
3、实现文化产业和传媒改革的跨越式发展
在国家“三网融合”的战略背景下,通过实施新媒体业务上市,东方传媒集团将充分发挥新媒体产业基地的示范、聚集和带动作用,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实现文化产业和传媒改革的又一次跨越式发展。
4、推动仪电集团产业板块整合及产业战略的实施
通过本次重组,广电信息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出售全部主业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有利于仪电集团在上海市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战略、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及有效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的原则下,根据内部产业发展战略和架构调整的需要,改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下属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
5、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开拓自身的业务渠道和客户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 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处置计划
收购人东方传媒目前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处置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送股及其他合法原因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之股份数额发生变化的除外)。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 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是在上市公司广电信息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作为交易参与方之一的东方传媒集团以现金收购仪电集团持有的广电信息259,452,717股股份,占广电信息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6.6%,交易总金额为1,990,002,339.39元;同时以持有的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21.33%股份作为对价,获得上市公司支付的1,223,000,000元现金,并认购广电信息向其发行的207,388,874股股份。
二、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项交易组成:
1、股份转让
东方传媒以现金收购仪电集团持有的广电信息36.6%股份,即259,452,717股广电信息A股股票,每股收购价格为广电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1年1月11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67元/股,总交易价格合计1,990,002,339.39元。
2、资产出售
广电信息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以评估值为依据出售全部主业相关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出售广电信息或者下属公司部分非主业相关资产,与前述资产相关的权利义务及人员等由资产出售后的接收方承接和安排。全部出售资产将以现金为支付对价。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就本次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广电信息拟向仪电集团转让的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为82,606万元;拟向广电电子转让的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为9,623万元;拟向广电资产公司转让的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为59,852万元;拟向Info-Sys转让的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为73,221万元;拟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转让的长期股权的评估值为74,141万元,向第三方转让房地产的评估值为12,742万元。上述拟出售资产合计的评估值为309,88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3、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广电信息以现金1,223,000,000元及向东方传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东方传媒持有的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21.33%股份。同时,广电信息向除东方传媒外的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等九家百视通技术其他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百视通技术合计48.2237%的股权。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就上述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百视通技术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14,097万元;文广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2,885万元;广电制作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934万元;信投股份21.33%股份的评估值为79,920万元。上述拟购买资产合计的评估值为432,836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广电信息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票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仪电集团 | 299,452,717 | 42.24% |
张坚 | 3,589,945 | 0.51% |
姚淑珍 | 2,325,205 | 0.33% |
张世轩 | 2,124,268 | 0.30%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2,101,715 | 0.30% |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 | 0.24% |
徐力民 | 1,640,000 | 0.23% |
顾清 | 1,573,696 | 0.22% |
上海涌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1,560,000 | 0.22%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E-3501 | 1,550,056 | 0.22% |
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 391,246,998 | 55.19% |
合计 | 708,864,600 | 100.00%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广电信息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股票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仪电集团 | 40,000,000 | 3.59% |
东方传媒 | 466,885,075 | 41.92% |
同方股份 | 63,333,339 | 5.69% |
恒盛嘉业 | 37,272,297 | 3.35% |
智慧创奇 | 10,715,744 | 0.96% |
成都元泓 | 14,184,325 | 1.27% |
上海通维 | 15,329,735 | 1.38% |
TCL创动 | 6,317,977 | 0.57% |
深圳博汇源 | 2,973,069 | 0.27% |
上海诚贝 | 29,842,081 | 2.68% |
上海联和 | 17,514,081 | 1.57% |
A股流通股股东 | 409,368,352 | 36.76% |
合计 | 1,113,736,075 | 100.00% |
注:重大资产重组前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重大资产重组后数据以经备案后评估结果为准
三、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注入资产情况
(一)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瑞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459,557.26元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27号1008E座
主要办公地:上海市威海路232号招商局广场南楼2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
税务登记号码:310105783102088
2、股权结构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百视通技术的股权结构列表如下:
(下转B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