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13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11日上午10:00。
3、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学葵女士。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801,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4.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何学葵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01,41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肖兵、毛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绿大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有关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14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3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董事岳建伟先生因在国外联系不上,未能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黄文锋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柴长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也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长何学葵,委员:独立董事谭焕珠、独立董事郑亚光、董事岳建伟、董事王光中。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亚光,委员:独立董事柴长青、董事李鹏。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亚光,委员:独立董事柴长青、独立董事谭焕珠、董事施贲宁、董事胡虹。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谭焕珠,委员:独立董事柴长青、董事何学葵。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