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王俊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3.2.2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自然人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一部分:2010年经营管理工作总结
1、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
(1)营业收入完成情况及变化原因
本期共实现营业收入87,837.6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1,500.38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337.22万元。完成计划收入85,470.09万元的102.77%,超额完成2,367.51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加4,598.86万元,增幅5.52%;扣除同期闭店分公司实现收入9,635.84万元,同比增加1.44亿元,增幅19.34%。
同比变动的原因分析:
●公司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来源于济南、东营分公司收入同比增加的贡献。济南分公司收入同比增加15,654.90万元,增长29.31%;东营分公司增加913.65万元,增长7.7%。
●本年度内对济南西门店和东营的卖场成功实施升级改造,两店的集客力和市场影响力有所增强,同时济南西门店物业纠纷基本得以解决,南门的开放、南区主要经营面积的利用,也极大程度地促进了销售的提升;
●本年度营销策划实施得当,充分利用元旦、春节、西门店重装开业、五一假期、世界杯、十一长期等重要节假日及自造营销节点,充分制订并缜密实施营销方案,保证了销售收入的提升。
●菏泽家电因物业方在公司门前广场施工,影响顾客出入,枣庄家电由于市场问题,同比下降影响了公司整体的增长率,菏泽、枣庄分公司同比分别下降35.36%、29.8%。
(2)毛利率变化情况
■
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2010年公司实现综合毛利12,342.36万元,综合毛利率14.05%,略低于同行业同期水平;2009年度公司实现综合毛利12,531.57万元,综合毛利率15.05%,2010年综合毛利率降低了一个百分点。毛利率同比降低的主要原因是:
●电脑、通讯、数码等3C产品的市场占比逐渐加大,2010年3C产品销售占比34.98%,销售额同比增长31.68%;3C产品的平均综合贡献率只有7.2%,拉低了公司整体的综合贡献率;
●为维护济南家电西门店的市场地位,公司加大促销投入,使得西门店跃入家电全国前十店,带来收入增长的同时,降低了综合毛利率。
(3)三项费用及税金变化情况
■
费用率变化的原因:
本期发生费用总额8,446.34万元,比计划10,350万元节支1,903.66万元,节支率18.39%;比去年同期10,134.08万元减少1,687.74万元,降幅16.65%。费用下降的原因:
●由于潍坊、烟台、淄博等闭店公司的影响,费用总额较同期减少1,446.11万元;
●公司今年实行费用预算管理、费用授权管理,提高全员节控意识,本期费用得到很好的控制。正常营业公司除东营费用同比增加外,济南(含总部、电脑、采分)、菏泽、枣庄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4)影响利润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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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净利润变化情况
2010度实现净利润2,330.32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为2,616.41万元;2009年亏损3,652.34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为759.87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利润1,856.54万元,增幅244%。
2、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及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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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变动的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31.95%,其中银行存款比年初增加6,443万元。主要是本期因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以及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导致可使用资金充盈。
(2)预付帐款比年初减少58.99%,主要是①期末公司将对原关联方(即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预付帐款重分类为其他应收款形成。②与部分供应商停止合作,预付该部分供应商的款项已不再具有预付款性质,公司本期将该部分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32.25%,主要是对收回可能性很小的款项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349.73万元,主要是济南、东营等卖场进行重装改造导致待摊装修费增加。
(5)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19.71%,主要是为增加合同点位以及改变部分商品结算方式所致。
(6)应付帐款比年初减少26.14%,主要是期末公司将对原关联方(即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应付帐款重分类为其他应付款。
(7)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85.69%,主要是收入增加,本期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132.66%,主要是期末公司将对原关联方(即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应付帐款重分类为其他应付款。
(9)预计负债比年初增加80.61%,主要是由于三联集团所属单位未能支付到期货款,供货商对其起诉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该部分诉讼案件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241万元做预计负债处理形成。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增加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零售收入增加,同时三项费用总额下降,部分结算方式改变导致可使用资金充盈。
3、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计划的说明
公司是否披露过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是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是否低20%以上或高20%以上:是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制订净利润预算86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330.32 万元,超出预算计划的169.71 %。
4、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二部分:2011年计划与发展规划
1、家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分析
家电零售这一行业的发展趋势基本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连锁扩张仍将继续。主要家电零售连锁企业虽已基本覆盖全国省会城市和发达的二线市场,但二、三级市场的空间仍然较大,一、二线市场的连锁发展密度也仍然参差不齐,所以短期内扩张仍将继续。
(2)信息系统化管理将更加精细。随着连锁的迅速扩张,每个连锁店从空间和区域上看分散程度很高,在内在的经营、管理方面更需要集中才能防止管理失控。这种集中需要极强的内力支撑,即对信息化系统的要求更高。
(3)差异化经营仍是行业探索的主题。家电连锁企业势必要通过重新定位来重新在竞争中立足,选择客户群体、将品类做精、设立品牌体验馆、加强类型定制和专供将成为趋势。在定位同质化的情况下,选择尽量区别于竞争对手的品牌成为趋势,例如独有品牌经营、区域化独家经营以及自有品牌的选择和销售。同时,寻找新的市场空间和业态形式也是必要的。
(4)真正意义上的虚拟网络竞争开始。家电零售企业已经普遍意识到无形的虚拟网络在辅助店面营销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且已不再拘泥于网上商城这一浅显概念。家电连锁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块的趋势将是独立运营,这也将成为连锁零售行业新的增长点。
2、公司2011年经营规划
(1)在门店网络布局上,公司2011年将新开店面3-4家,特别要继续加强济南家电分公司在济南市场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旗舰店的龙头带动作用;
(2)实施社区营销并深入开展与运营商的合作,进一步巩固并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加强对外埠门店的业务督导,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
(3)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在对整体商品及分品类、品牌销售结构及综合贡献分析研究基础上,确定商品组合策略,调整商品结构和卖场布局;并将继续推行商品的差异化管理,强化主推商品和主推品牌销售的管理工作,实施专项考核、专人跟踪,配合卖场宣传与布局,优化销售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综合贡献水平。
(4)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①新年度经营计划
■
② 公司是否编制并披露新年度的盈利预测:否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保留事项的说明
审计报告说明段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三联商社公司账面反映应收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款项58,051,961.07元,占资产总额的11.57 %;应付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款项40,202,701.56元,占负债总额的13.11%。三联商社公司已对应收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向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出的往来款项询证函均未得到回复。由于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对三联商社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债权、债务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债权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2009 年三联商社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签署了《债权、债务清理确认协议》,明确以2009 年12 月31 日为截止日,采用汇总差额作为偿付的依据。但是,由于该协议无确定的互抵金额,且自2009年开始进行的三联商社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对账工作,截至审计报告日,双方并未确定对账结果和差异情况,协议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说明
鉴于三联集团及下属公司自2008年开始就已经没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根据账务处理的稳健性原则,2009年度,公司按与三联集团及下属公司间的独立法人单位为主体重新确认相应的债权,同时按该独立法人的偿债能力确定该债权的可偿还能力的原则,将其中已没有到期偿还债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对公司的债务净额全额计提坏账并追溯调整2008年度相关会计科目。
2010年度,公司通过与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对账,发现部分往来款项存在串户、统计数据不完整、账务处理错误等情况,对账后公司重新确认应收三联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的款项为58,051,961.07元,与公司2009年末原账面值差异为5,261,230.09元,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就这部分差异进行账务处理,补充计提坏账准备5,261,230.09元,并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2010年度,公司成立了专职对账小组,推动与三联集团及下属公司就相关债权债务的对账工作,但在201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相关债权债务仍无法得到确认,导致会计师认为该事项可能对资产负债表造成影响并出具了保留意见,该事项不对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
2011年度,公司将继续推动与三联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债权债务的确认工作。一方面通过诉讼途径就因三联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关联诉讼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主张权利,另一方面对经营性往来产生的债权债务继续与对方通过对账或以谈判等方式力求尽快得到确认和解决。
二、对强调事项的说明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之“(二)与原控股方三联集团的关联交易和往来事项”所述:三联家电特许连锁体系的权属及相关收益、重组郑百文时投入的房产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均未得到落实和妥善的处理。
2、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或有事项”之“(一)未决诉讼进展情况” 第14条所述:因三联集团商标侵权给三联商社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三联商社公司已就三联集团商标侵权事项于2009年5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审计报告日,三联商社尚未收到法院对此诉讼的法律判决文书。此外,我们注意到三联商社公司的中小股东亦就三联集团商标侵权事项委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定于2011年3月29日未庭审理。
公司董事会说明
2001年-2003年三联集团对郑百文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已经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期三联集团在执行重组方案时有瑕疵,未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已就三联集团未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反映到相关部门。
三联家电特许连锁加盟店管理权和受益权问题,涉及的核心是公司正在面临的779479号“三联”服务商标的权属争议和使用权纠纷。如果上述争议与纠纷不能得到解决,特许加盟店管理权和受益权问题将很难得到彻底解决。公司已就“三联”服务商标的权属争议和使用权纠纷提起诉讼,该案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且于2009年9月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公司中小股东代位诉讼诉三联集团侵犯商标使用权纠纷,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省高院”)立案后,原定于2010年1月29日开庭,由于三联集团分别向山东省高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及异议上诉而推迟开庭。2011年1月,异议上诉被最高院裁定驳回。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1月22日、3月27日、4月9日以及2011年1月26日、3月1日刊登的相关公告。该案将于2011年3月29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均对其进展进行了持续关注,并严格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23,303,185.05元,至201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4,976,642.91元,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25,000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针对兴业银行案件对公司造成的巨大损失,公司于2011年1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另案提起诉讼请求,截止本报告报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济南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下转37版)
股票简称 | *ST三联 |
股票代码 | 600898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邮政编码 | 250011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anlianshop.com |
电子信箱 | slss600898db@163.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睿 | 邵杰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 |
电话 | 0531-81675201、81675202 | 0531-81675201、81675202 |
传真 | 0531-81675313 | 0531-81675313 |
电子信箱 | slss600898db@163.com | slss600898db@163.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收入 | 878,376,003.42 | 832,387,449.04 | 5.52 | 1,454,610,906.44 |
利润总额 | 23,723,507.36 | -33,051,339.24 | 171.78 | -141,506,31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303,185.05 | -36,523,377.28 | 不适用 | -118,078,14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164,073.93 | 7,598,698.87 | 244.32 | -115,381,121.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691,630.75 | 856,453.12 | 8,270.76 | 113,093,130.75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 | 501,589,536.02 | 491,336,317.10 | 2.09 | 816,226,087.5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94,955,621.45 | 171,652,436.40 | 13.58 | 208,175,813.68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23 | -0.1446 | 不适用 | -0.46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23 | -0.1446 | 不适用 | -0.46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36 | 0.0301 | 244.19 | -0.45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1 | -19.23 | 不适用 | -44.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27 | 4.00 | 不适用 | -43.1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839 | 0.0034 | 8,250.00 | 0.4479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7720 | 0.6797 | 13.58 | 0.8244 |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23.47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663,943.7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132.93 |
所得税影响额 | 69,564.34 |
合计 | -2,860,888.88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0,298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9 | 27,000,000 | 27,000,000 | 无0 | ||
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02 | 22,765,602 | 22,765,602 | 无0 | ||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家 | 6.36 | 16,068,729 | 0 | 无0 | ||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 未知 | 1.26 | 3,176,845 | 0 | 无0 | ||
郑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0.78 | 1,979,835 | 0 | 无0 | ||
陆世好 | 未知 | 0.71 | 1,800,061 | 0 | 无0 | ||
江游 | 未知 | 0.60 | 1,503,000 | 0 | 无0 | ||
马腾 | 未知 | 0.55 | 1,391,200 | 0 | 无0 | ||
罗运璞 | 未知 | 0.48 | 1,200,625 | 0 | 无0 | ||
侯平 | 未知 | 0.48 | 1,200,548 | 0 | 无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068,729 | 人民币普通股16,068,729 | |||||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 3,176,845 | 人民币普通股3,176,845 | |||||
郑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79,835 | 人民币普通股1,979,835 | |||||
陆世好 | 1,800,061 | 人民币普通股1,800,061 | |||||
江游 | 1,503,000 | 人民币普通股1,503,000 | |||||
马腾 | 1,391,200 | 人民币普通股1,391,200 | |||||
罗运璞 | 1,200,625 | 人民币普通股1,200,625 | |||||
侯平 | 1,200,548 | 人民币普通股1,200,548 | |||||
胡建平 | 1,189,800 | 人民币普通股1,189,800 | |||||
程近阳 | 1,180,988 | 人民币普通股1,180,98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
名称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孙一丁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19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环境工程,水资源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的投资建设,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会展服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
名称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晓 |
成立日期 | 2003年4月2日 |
注册资本 | 300,000,00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销售商品的安装及维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组织国内产品出口业务;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
姓名 | 黄光裕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香港地区居住权 |
最近5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 2002年4月至2009年1月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王俊洲 | 董事长 | 男 | 49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4.8 | 是 | |
孙一丁 | 副董事长 | 男 | 43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4.8 | 是 | |
李俊涛 | 董事 | 男 | 45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3.6 | 是 | |
周 明 | 董事 | 女 | 47 | 2008年6月27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3.6 | 否 | |
胡天森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4.8 | 否 | |
于秀兰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2008年6月27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4.8 | 否 | |
卢 涛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4.8 | 否 | |
牟贵先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9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3.6 | 是 | |
温正来 | 监事 | 男 | 45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3.6 | 是 | |
邵 杰 | 监事 | 女 | 37 | 2008年6月27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13.62 | 否 | |
王 剑 | 总经理 | 男 | 44 | 2009年2月2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59.19 | 否 | |
魏 东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2009年8月19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30.54 | 否 | |
沈 睿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1 | 2009年2月13日 | 2011年6月26日 | 0 | 0 | 42.9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 | 184.73 | / |
项目 | 2010年 (万元) | 2009年 (万元) | 同比 增减率 | 2010年预算(万元) | 预算增减(万元) |
营业收入 | 87,837.60 | 83,238.74 | 5.52% | 85,470.09 | 2,367.51 |
营业成本 | 75,495.24 | 70,707.17 | 6.77% | 73,547.01 | 1,948.23 |
销售费用 | 4,053.53 | 5,503.72 | -26.35% | 10,350.00 | -1,903.66 |
管理费用 | 4,391.86 | 4,892.39 | -10.23% | ||
财务费用 | 0.95 | -262.02 | -100.36% | ||
营业利润 | 2,643.78 | 1,456.98 | 81.46% | ||
利润总额 | 2,372.35 | -3,305.13 | 171.78% | 1,195.00 | 1,177.35 |
净利润 | 2,330.32 | -3652.34 | 163.80% | 864.00 | 1,466.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69.16 | 85.65 | 8,270.76% |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增减变化 | 2008年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9.23% | 11.43% | -2.20% | 4.42%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76.05% | 82.44% | -6.39% | 83.01% |
综合毛利率 | 14.05% | 15.05% | -1.00% | 6.51% |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增减变化% | 2008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59.34 | 380.98 | 46.82% | 206.21 |
销售费用(万元) | 4,053.53 | 5,503.72 | -26.35% | 8908.47 |
管理费用(万元) | 4,391.86 | 4,892.39 | -10.23% | 4821.23 |
财务费用(万元) | 0.95 | -262.02 | 100.36% | 64.95 |
销售费用率 | 4.62% | 6.61% | -30.13% | 6.13% |
管理费用率 | 5.00% | 5.88% | -14.93% | 3.31% |
财务费用率 | 0.00% | -0.31% | 100.34% | 0.04% |
三项费用率 | 9.62% | 12.18% | -21.05% | 9.48% |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增减变化 | 2008年 |
资产减值损失(万元) | 692.89 | 559.52 | 23.84% | 8,719.21 |
营业外收入(万元) | 26.84 | 36.53 | -26.51% | 12.94 |
营业外支出(万元) | 298.28 | 4,798.64 | -93.78% | 393.76 |
指标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增减额 | 同比增减率 |
(调整后) | (%) | |||
货币资金 | 191,233,156.49 | 144,923,350.64 | 46,309,805.85 | 31.95% |
预付款项 | 13,641,253.01 | 33,263,571.10 | -19,622,318.09 | -58.99% |
其他应收款 | 22,028,976.36 | 32,515,861.79 | -10,486,885.43 | -32.25% |
长期待摊费用 | 6,238,113.56 | 1,387,067.32 | 4,851,046.24 | 349.73% |
应付票据 | 96,505,516.83 | 120,188,732.66 | -23,683,215.83 | -19.71% |
应付账款 | 101,119,635.77 | 136,907,312.70 | -35,787,676.93 | -26.14% |
应交税费 | 7,271,223.64 | 3,915,704.55 | 3,355,519.09 | 85.69% |
其他应付款 | 66,314,598.74 | 28,502,769.15 | 37,811,829.59 | 132.66% |
预计负债 | 5,418,403.76 | 3,000,000.00 | 2,418,403.76 | 80.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691,630.75 | 856,453.12 | 70,835,177.63 | 8,270.76%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商业 | 815,003,814.03 | 739,775,722.48 | 9.23% | 3.19% | 5.74% | -19.21% |
分产品 | ||||||
家电 | 815,003,814.03 | 739,775,722.48 | 9.23% | 3.19% | 5.74% | -19.21%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山东省 | 815,003,814.03 | 3.19% |
收入计划(亿元) | 费用计划(亿元) | 新年度经营目标 | 为达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
10.68 | 1.01 | 净利润3120万元 | 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关于2010年的经营规划。 |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 用于公司经营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0 | 0 | 3,937,124.72 | 0.43 |
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0 | 0 | 523,779.21 | 5.26 |
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0 | 0 | 107,395.93 | 1.89 |
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625,000 | 49.90 | 0 | 0 |
合计 | 625,000 | 4,568,299.86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公司原控股股东三联集团承诺:持有三联商社的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除司法裁定、司法执行等不可抗力之外,6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因司法拍买,三联集团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0,000股,于2008年3月4日过户至龙脊岛建设名下;三联集团所持公司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权,于2008年8月29日过户至战圣投资名下。至此,三联集团不再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龙脊岛建设与战圣投资报告期内履行了原控股股东对该部分股份的所做出的股改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2009年2月27日,国美电器及关联方在其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对于已存在的国美电器与公司在山东省内的同业竞争,承诺 :“1、与三联商社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2、三联商社有权享受国美电器与供应商已取得市场优质资源;3、在山东省内,国美电器不发展加盟店,避免在加盟店经营中与三联商社发生同业竞争;4、对于无法避免而发生的直营店的同业竞争,国美电器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同业竞争,保证不通过不正当竞争损害三联商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国美电器及关联方承诺 “与三联商社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收购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三联商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1、2009年3月6日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与国美电器签订《框架供货协议》和《框架购货协议》,约定购货或供货价格应为供应方就供应该等相关产品的净供价,公司通过此关联交易可享受到国美电器与供应商已取得的市场优质资源。 2、在国美电器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改组后,国美电器及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都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未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其在2009年2月27日签属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1、三联集团在资产出售过程中,定价公允,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未损害郑百文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三联集团不再以任何方式从事家电(包括家电类产品、信息类产品和通讯类产品等)零售业务。 | 3、2008年6月25日,三联集团并未事前通知公司私下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将注册号为“779479”的“三联”注册商标转让过户给上述山东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4、三联集团通过资金占用、侵占公司物业、提前与公司解除门店租约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 |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金融借款纠纷,于2007年9月向济南市中院起诉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诉讼标的额为40,000,000元。本案经济南中院和山东省高院两次审理终审,2009年3月山东省高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8)鲁商终字第404号判决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未实现的债权数额范围内,向其承担质押票据项下款项的兑付责任。2009年5月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09年10月,执行法院强行扣划本公司资金累计41,422,613.63元。 | 40,000,000 | 2010年9月,本公司不服山东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再审。2010年9月13日本案被最高院正式受理,2010年11月19日本公司收到最高院(2010)民申字第1290号民事裁定,驳回本公司再审申请。 | 2010年7月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再次以该案项下借款尚欠部分利息未执行为由,申请查封了公司位于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的地上一层房产;按法院要求,2011年3月4日,我公司暂再交付中院10万元执行款,被查封房产已解除。 |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 | 2001-2003年期间,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三联集团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在对公司的前身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下称“郑百文”)进行资产重组过程中,曾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三联集团公司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与承诺》,承诺许可郑百文在家电零售领域无偿使用由三联集团注册的注册号为779479的“三联”商标,并承诺三联集团不再以任何方式从事家电零售业务。并与郑百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约定在该商标有效注册期内授权公司无偿独占使用,并由三联集团承担商标到期续展费用,如三联集团拟放弃该商标所有权,应提前通知公司,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无偿转让给公司。2009年3月始,三联集团违反合同约定,进行一系列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阻碍了公司的持续正常经营。公司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联集团,要求其将该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 | 该案已于2009年9月22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截止报告日,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
段秀峰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 | 2006年6月29日,段秀峰、山东格力市场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东格力”)、三联集团、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城建”)、三联商社签订协议书一份,原告段秀峰(山东格力法定代表人)委托三联集团、三联城建开发彩石花园白领公寓项目;山东格力代段秀峰向三联集团、三联城建按照该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的总价值支付权益保证金977.6万元;三联集团、三联城建负责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该项目房屋按约定的交房标准交付原告使用;三联商社对本协议中约定的三联集团、三联城建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支付权益保证金的义务,但截止原告上诉日,三联集团、三联城建现仍未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已经符合原告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的条件。因此,原告向济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令解除各方签订的协议书,三联集团、三联城建向原告退还已支付的权益保障金977.6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88.8万元;判令三联商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 | 14,664,000 | 本案原定于2010年7月12日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后推后开庭。2010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段秀峰致公司的《关于免除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任的函》,就该案项下协议约定我公司为三联集团、三联城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段秀峰决定免除公司在该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责任。 | 该案原告已免除公司在该案所涉及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责任 |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三联集团城建物业管理中心等 | 诉讼 | 因三联集团等关联方无偿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的部门物业面积,公司于2009年4月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下称“历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将违法占用的物业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公司。由于被占物业面积分为三处,历下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分别立案。 | 历下法院于2009年10月12日对该分别立案的三起案件分别进行了开庭审理。2009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历下法院下发的(2009)历民初字第708-710号三份民事判决书。后双方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下发的【2010】济民一终字182号-184号三份民事判决书。 | 二审判定:1、针对公司所有的三联大厦地下二层北区被三联物业长期占用一案,法院判定三联物业腾空并返还我公司;2、针对公司所有的三联大厦地上一层南区部分面积被占一案,由于诉讼期间案件涉及违法标识已由汇泉饭店方拆除,故二审判决维持除“要求汇泉饭店自费拆除标识”外的一审判决;3、针对公司所有的三联大厦地上一层北区部分面积被占一案,二审判定维持一审判决,判令金三杯酒家将占有使用的一层北区恢复原装并返还公司,此外,金三杯需自费拆除三联大厦北门承重柱上方的“金三杯酒家”标牌。 | 公司已将地上一层南区部分面积收回并已投入正常经营。针对其余涉案面积的返还或有条件租用,公司正与被告方进行协商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