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1-01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1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联奎主持,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1、《公司2010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2011年度业务工作计划》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2、《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1年国内会计师,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为100万元,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6、《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7、《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8、《公司2010年度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公司净利润为207,583,295.19元,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0,328,561.07元,计提盈余公积金11,630,814.06元,分配2009年度普通股股利69,152,351.4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667,128,690.80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以2010年末总股本504,862,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583,469.16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606,545,221.6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以赞成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独立董事叶佛容先生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以赞成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独立董事蓝伯雄先生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以赞成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12、《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5日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 座10-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对公司2010年度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4、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A 座10-11 层
邮编:100192
联系人:刘欣
电话:(8610)8273 3988
传真:(8610)8273 366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以上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2、《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 | |||
5、《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7、《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8、《对公司2010年度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1-01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1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①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对公司2010年度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1年国内会计师,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为100万元,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