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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证券代码:600239 公告编号:临2011—01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1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参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11-011号《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因该事项涉及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雷先生、刘猛先生、马宁辉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证券代码:600239 公告编号:临2011—01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在公司2010年授信额度范围内,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该笔借款中的2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存单质押贷款2亿元。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11-010号公告)。

      ●本次借款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分别申请了人民币80亿元、人民币10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项目开发,由公司控股股东省城投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10年3月6日、2010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10-006号、临2010-012号公告)。

      现根据官渡区关坡木器厂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度,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在公司2010年授信额度内,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申请4亿元贷款,本次借款期限2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公司控股股东省城投公司为公司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存单质押贷款2亿元。

      在公司2010年授信额度范围内,连同本次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省城投公司共计为公司向银行借款45.9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省城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8日

      法人代表:许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113,88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产业经营;给排水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服务性项目(学校、医院等)的投资及建设;全省中小城市建设,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城市交通(轻轨、地铁等)投资建设,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公司2010年授信额度内,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申请4亿元贷款,本次借款期限2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公司控股股东省城投公司为公司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存单质押贷款2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但该事项可能存在因地方城中村改造政策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还款压力增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原则,认真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官渡区关坡木器厂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但该事项可能存在因地方城中村改造政策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还款压力增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