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1.6 公司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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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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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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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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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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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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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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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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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凯迪电力:报告期内获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63,930,497股,2010年3月18日协议转让69,449,234股(全部为限售股份)给联投集团;
(2)联投集团:2010年3月18日协议受让凯迪电力持有的69,449,234股(全部为限售股份);
(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获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26,531,321股,其中限售股份为13,923,945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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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凯迪电力:报告期内获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63,930,497股,2010年3月18日协议转让69,449,234股给联投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流通股3,092,000股;
(2)联投集团:2010年3月18日协议受让凯迪电力持有的69,449,234股;
(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获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26,531,321股,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流通股8,710,869股;
(4)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获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4,981,746股,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流通股11,134,851股。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武汉环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科投资")通过其控制的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控制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对公司达到实际控制。即环科投资持有凯迪控股51%的股权;凯迪控股持有凯迪电力33.49%的股权;凯迪电力持有公司14.37%的股权。
4.3.2.2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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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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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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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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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科技工业园、烟气脱硫和环保电力的建设、开发及运营。报告期内,科技工业园稳步推进,实现了跨区域、全周期经营的工作目标;烟气脱硫产业具备了不断复制、持续壮大、稳定盈利的能力;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环保公司”)是全国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以治理铬渣为目的的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是综合治理铬渣的一种积极探索,目前国家尚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性政策。尽管铬渣治理远大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效益,但是却无法享受可再生能源的电价优惠政策,加之煤炭价格居高不下,增加了运营成本,导致该项目在报告期内出现了较大的经营亏损,对公司完成全年经营管理任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7%;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75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31%;基本每股收益0.03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6%。
(1)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情况
a.武汉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以光谷·芯中心的推出为标志,成功升级换代,实现品质的飞跃。光谷·芯中心是华中地区首个按美国LEED绿色建筑的认证标准进行设计、建造的科技工业园,从建筑用地的整体规划、设计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从建筑材料的选择到能源耗材的运用;从室内装饰的环保节能到室外基础设施的构建,无不严格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执行,从而实现节能、节水、低碳、空气清新的环保效应,为用户提供高质量、低维护、健康舒适的办公和居住环境。按“绿色建筑”标准开发建设的科技工业园在市场上极具竞争力。2010年,光谷·芯中心项目荣获“中国绿色建筑”、“光谷最具投资价值的工业地产标杆项目”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武汉地区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面积达3.5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5万平方米,销售回款10,253.9万元。
b.长沙地区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项目由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开发。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科技园区开发与销售。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项目坐落于湖南省环保科技园内,位于长株潭城市群枢纽地区,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采用国际设计标准,针对富有潜力的成长型企业而打造的专业化、集约化、中心化的企业总部和生产研发基地。
报告期内,长沙地区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面积达3.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9.2万平方米,销售回款16,234.51万元,确认营业收入1.03亿元,净利润1,993.9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6,715.97万元、资产总额19,923.37万元。
c、襄阳地区
襄樊国际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由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开发。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科技园区开发与销售。
襄樊国际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是集独栋办公、研发、商务、SOHO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襄阳市首座多功能科技产业综合体。目前,该项目营销工作及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襄阳地区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面积达6.9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98万平方米,销售回款3,789.94万元,确认营业收入2,838万元,净利润374.4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3,275.03万元,资产总额12,605.42万元。
(2)烟气脱硫产业的建设运营情况
目前,公司烟气脱硫装机总容量达到500万千瓦,投资规模达人民币7亿元,作为国家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领导小组成员,是国内由第三方投资、运营、维护“脱硫岛”规模最大、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掌握脱硫的核心技术,以及一批懂管理、熟工艺、知设备、能操作、会维护的专业队伍,加之从设计、建设、安装、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的专业管理,真正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在烟气脱硫项目的经营管理上实现了制度化、标准化、可复制化,发展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烟气脱硫板块遵循“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的理念,取得了较好的项目回款率、脱硫投运率、单耗达标率等综合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脱硫电量150.97亿kWh,实现销售收入1.51亿元,回款12,477.18万元,圆满实现了年度经营目标。
各环保科技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如下:
①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别山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大别山BOOM项目)于2008年5月16日注册成立,位于湖北省麻城市。大别山BOOM项目机组为2×600MW 超临界机组,分别于2008年7月、10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大别山BOOM项目完成脱硫电量51.26亿Kwh,实现收入6,473.28万元,回款4,463.1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9.2 %。
②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安庆BOOM项目)于2008年8月29日注册成立,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安庆BOOM项目机组为2×300MW燃煤机组,项目于2009年6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安庆BOOM项目完成脱硫电量29.28亿Kwh,实现收入2,557.22万元,回款2,812.92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100 %
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合一BOOM项目)于2008年8月4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合一BOOM项目机组为2×600MW超临界机组,5#机于2009年1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合一BOOM项目完成脱硫电量34.31亿Kwh,实现收入2,312.21万元,回款2,329.04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9.36%。
④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东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合二BOOM项目)于2009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二BOOM项目机组为2X350MW超临界机组,项目于2009年9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合二BOOM项目完成脱硫电量36.12亿Kwh,实现收入3,722.09万元,回款2,872.12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9.98%。
⑤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芜湖BOOM项目)于2009年9月4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BOOM项目机组为2X660MW超临界机组,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1机组已于2010年12月完成脱硫168试运行,正在办理脱硫电价审批手续。
(3)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公司运营的义马铬渣综合治理发电工程是被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列入国家铬渣治理规划的铬渣无害化处理项目,担负着河南省铬渣治理任务。
报告期内,该项目累计治理铬渣耗时6899小时,治理铬渣4.116万吨,铬渣治理效果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完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实现了对铬渣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目标,治理同时向河南省电网输送上网电量 6.69亿Kwh。
作为全国唯一处理铬渣及被铬渣污染的土壤的环保发电项目的义马环保公司,通过使用国内最先进、最彻底、最安全的无害化处理工艺,把铬渣中的有害成分还原成无毒物质,从而达到无毒排放,彻底根治铬渣对生态环境,特别是对地下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但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报告期内义马环保公司发生了较大的经营亏损:
①由于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属于新生的、探索性的项目,没有形成产业化,国家对此没有出台扶持性政策。虽然铬渣治理远大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效益,但是却无法享受电价优惠政策,致使义马环保公司治理铬渣的外部性成本没有得到合理的体现和补偿;
②由于义马环保公司工艺要求独特,环保标准高,且治理过程中铬渣本身不发热,解毒还原反应还需额外吸收热量,降低了设备发电热效率,提高了综合发电成本;
③煤炭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增加了铬渣治理的成本。目前,义马环保公司陷入了“越治理、越亏损”的被动局面。尽管各级政府加大了调研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支持,义马环保公司电价也提高了4.3分/度,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足以弥补亏损。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3,427.31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铬渣综合治理收入22,452.27万元,亏损13,432.53万元,净资产4,450.85万元。
(4)丽岛漫城项目的建设开发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府地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 万元,公司持有51%股权。学府地产公司主营业务为住宅地产的开发与建设,目前主要运营丽岛漫城项目。
丽岛漫城项目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居于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区域。十几年来专注住宅开发的学府地产对丽岛漫城项目策划精心、组织得力,以品牌宣传和产品价值为依托,准确切入市场,加大营销推广力度,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报告期内,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面积达7.7万平方米,销售面积5.5万平方米,销售回款32,986.92万元,确认营业收入3.34亿元,净利润7,116.01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净资产11,885.97万元,资产总额42,706.35 万元。
(5)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投资收益5,391.23万元。
(6)公司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预算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努力控制资金成本,改善负债结构,为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7)公司内部管控情况
公司建立并推广使用OA办公系统平台,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积极开展巡检工作,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建立标准文本工作,举办法务培训,有效防范风险;通过开展义马环保公司管理咨询工作,对其组织结构、管控模式、关键流程、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实现了优化管理,开源节流。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6.1.1.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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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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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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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00万元,增长比例100%,系公司报告期收到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5,465.75万元,增长比例414.91%,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借款增加4,900万元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8,316.05万元,减少比例67.16%,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义马铬渣综合治理发电项目在建工程40,124.65万元转入固定资产,以及芜湖环保科技分公司脱硫项目在建工程增加10,541.8万元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500万元,增长比例53.67%,主要系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净额1,500万元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所致。
(5)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05.29万元,减少比例100%,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处置利率互换产品并支付平盘价款,该产品权利、义务已全部终止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982.99万元,增长比例30.62%,主要系芜湖环保科技分公司应付脱硫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05.38万元,增长比例204.24%,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及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761.98万元,增长比例59.54%,主要系公司将于201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762.72万元,增长比例82.99%,主要系公司收到大别山环保科技分公司部分脱硫岛设备招银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10,000万所致。
(10)其他长期负债较期初减少4,085.54万元,降低比例71.67%,主要系公司大别山环保科技分公司部分脱硫岛设备融资租赁事项确认递延收益借方余额所致。
(11)实收资本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2,047.38万元,增长比例80.0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22,047.38万元,降低比例80.07%,以上两项系根据200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3,486.85万元,增长比例149.18%,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13)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8,056.50万元,增长比例176.70%,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投产规模增大,脱硫服务费收入较去年增加4,975.21万元;
②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铬渣综合治理发电机组增加,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5,018.5万元;
③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确认一期项目收入10,295.46万元、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确认一期项目收入2,838.20万元,而去年同期均未实现收入;
④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3,419.37万元。
(14)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50,867.02万元,增长比例268.81%,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规模增大,脱硫服务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2,812.95万元;
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电量增加,新增铬渣综合治理发电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22,571.68万元;
②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确认销售面积增加;
③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20,456.71万元所致。
(15)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5,151.21万元,增长比例325.21%,主要系母公司科技园区项目、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计提土地增值税及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932.44万元,增长比例为89.28%,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和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营销策划费用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289.90万元,增长比例为100.2%,主要系公司脱硫项目借款财务费用增加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停止利息资本化使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8)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2,179.36万元,降低比例81.18%,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处置利率互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回所致。2009年12月31日,经中国农业银行确认的报价为-7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5.29万元),2010年12月29日处置利率互换产品后权利、义务已全部终止,据此确认本报告期公允价值损益505.29万元。
(19)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232.55万元,增长比例825.28%,主要系公司投资的联营公司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公司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5,391.23万元所致。
(20)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34.47万元,增长比例2437.53%,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铬渣治理工程补助(递延收益)本期分摊至营业外收入所致。
(21)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95.76万元,增长比例121.0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22)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363.09万元,降低比例75.31%,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铬渣综合治理主要原材料燃煤价格大幅上涨,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电价收入无法弥补成本支出,导致报告期经营性亏损13,216.79万元所致。
(23)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838.41万元,增长比例1091.82%,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24)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3,605.41万元,降低比例38.36%,主要系母公司科技园项目开发及BOOM项目较去年同期新增投入4,996.74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新增铬渣综合治理发电运营支出5,911.14万元所致。
(2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3,312.15万元,增长比例71.4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BOOM项目支付建设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6)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250.87万元,降低比例为5773.59%,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支付2009年度应付股利款(税后)2,604.53万元,以及公司偿付BOOM项目融资租赁租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981.12万元所致。
4、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30,046.09 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重为40.67%。
(2)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36,835.04 万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0.24%。
5、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 关于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的公允价值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 号文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金融机构对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报价认定为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的公允价值,并将根据一贯性原则以后期间均采用该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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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是否披露过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否
7、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是否低20%以上或高20%以上:否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及所要解决的问题
(1)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产业
目前,国家、地方政府主要针对房地产中的住宅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旨在控制房价、稳定楼市,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了很大影响。但由于公司从事的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产业契合国家土地集约化的产业政策,特别是在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以及中部崛起的战略指引下,中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趋势下,工业地产发展前景良好。
(2)环保行业
国家“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在七大新兴产业中,节能环保产业名列榜首。国家要求加快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化示范,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的建设。为此,将健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显然,公司的环保产业顺应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011 年公司环保行业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废物综合治理发电行业
如前所述,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项目以治理铬渣为己任,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旋风炉高温解毒封固工艺处理铬渣是我国大规模工业化治理有毒固废的一种积极尝试,具有日处理能力大、解毒彻底、治理效果好、无二次污染的优点;然而由于我国环保产业起步晚、起点低,外部性成本未能得到合理体现和补偿。公司在坚定完成固废物治理目标指引下,将抓住国家“十二五”期间环保行业的重大机遇,利用铬渣治理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争取国家及地方政府支持,打造首家华中地区的工业危险固废物处理中心,实现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火电厂烟气脱硫行业
公司环保产业烟气脱硫遵循国家基本国策,致力于改善大气质量,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展前景令人鼓舞。2011年,公司在确保烟气脱硫稳健经营的同时,要抓住机遇,发挥自身优势,跟踪环保行业先进技术,积极拓展规模,进一步探索烟气脱硫产业新的发展模式,将公司的环保产业做大做强。
2、2011年经营计划
2011年,公司将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又面临新的重大挑战。公司上下将增强忧患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努力开创发展的新局面。2011年,公司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向“城市运营商”转变
2011年是公司提升自我定位,向“城市运营商”转变的战略定位拓展之年。战略路径的不断清晰,面对新的经营格局,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强化人才储备,逐步建立“强总部”的管控模式来实现上述目标。
(2)力争烟气脱硫产业取得新突破
2011年,是烟气脱硫产业实现从新兴产业向成熟产业转变的关键一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体系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持续推动项目成果的标准化与可复制化,突破新项目的开拓,保持规模、收益的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3)积极探索义马环保公司减亏途径
2011年,公司将继续争取国家有利的扶持政策,同时利用义马环保公司作为豫西地区电源点的战略资源,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提升内部管理,积极探索减亏途径。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形象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建立与股东良好的沟通机制,努力建立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的良性互信关系,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使公司的业务发展潜力和价值能得到投资者的充分了解,提升公司形象。
(5)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丰富企业文化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集团管控能力,切实落实义马环保公司管理咨询成果,开展科技工业园产业的管理咨询工作,为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其次,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新鲜血液”的培育、培养,建立健全培训体系,打造“人才硅谷”;再次,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使公司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不断成就员工、提高员工幸福指数。
3、公司2011 年资金需求、使用计划及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未来发展增加了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经营健康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渠道筹措资金:继续贯彻“开源节流”资金管理思路,提高公司利润率,维护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创新融资模式。
4、公司是否编制并披露新年度的盈利预测:否
6.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向关联方支付为款项为1,664.65万元,其中向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大别山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公用系统资产建设费1,413.38万元,该项工程已投入使用,工程已结算完毕;向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款251.27万元。
7.4.1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分别于2008年9月、2009年4月签署了合肥、肥东及安庆环保科技分公司脱硫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有关公告详见2008年4月18日、2009年9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交易发生时公司与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变更为最终由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其中: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8.00%;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0%。故从2010年4月22日起,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为6,454.23万元,其中应付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别山电厂脱硫工程建设款1,867.85万元,应付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合肥、肥东及安庆环保科技分公司脱硫工程建设款4,586.38万元,上述两项应付账款为暂估入账,最终结算价以项目审计决算为准。
7.4.2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下转B62版)
股票简称 | 东湖高新 |
股票代码 | 60013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 |
邮政编码 | 430074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elht.com |
电子信箱 | dhgx@public.wh.hb.cn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雪梅 | 周京艳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 |
电话 | 027-87172021 | 027-87172038 |
传真 | 027-87172021 | 027-87172038 |
电子信箱 | dhgx@hotmail.com | dhgxzjy79@163.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收入 | 909,123,015.70 | 328,558,020.48 | 176.70 | 278,738,291.68 |
利润总额 | 83,421,613.11 | 81,710,855.73 | 2.09 | 46,255,464.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586,379.09 | 71,217,317.37 | -75.31 | 30,866,36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985,065.76 | 44,512,270.24 | -66.33 | 34,284,216.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594,112.41 | 354,648,232.67 | -38.36 | -31,389,621.23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 | 3,154,149,080.38 | 2,951,406,338.50 | 6.87 | 2,454,241,634.7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900,336,902.16 | 910,309,743.07 | -1.10 | 839,092,425.70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5 | 0.1436 | -75.28 | 0.06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55 | 0.1436 | -75.28 | 0.06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02 | 0.0897 | -66.33 | 0.06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8.14 | 减少6.18个百分点 | 3.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5.09 | 减少3.42个百分点 | 4.1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407 | 0.7149 | -38.36 | -0.0633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8150 | 1.8351 | -1.10 | 1.6915 |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30,922.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48.42 |
所得税影响额 | -15,260.25 |
合计 | 2,601,313.33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衍生金融负债(利率互换产品) | 5,052,868.00 | 0 | 5,052,868.00 | 5,052,868.00 |
合计 | 5,052,868.00 | 0 | 5,052,868.00 | 5,052,868.00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7,318,053 | 35.31 | 21,722,267 | 21,722,267 | 119,040,320 | 23.9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7,318,053 | 35.31 | 21,722,267 | 21,722,267 | 119,040,320 | 23.9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8,274,147 | 64.69 | 198,751,493 | 198,751,493 | 377,025,640 | 75.0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178,274,147 | 64.69 | 198,751,493 | 198,751,493 | 377,025,640 | 75.01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75,592,200 | 100 | 220,473,760 | 220,473,760 | 496,065,960 | 1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79,913,121 | 24,803,298 | 63,930,497 | 49,591,08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协议转让、股改承诺 | 2010年3月29日 |
-69,449,234 |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69,449,234 | 69,449,234 | 协议受让、股改承诺 | 2013年3月18日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404,932 | 31,328,877 | 13,923,945 | 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改承诺 | 2010年8月16日 |
合计 | 97,318,053 | 56,132,175 | 77,854,442 | 119,040,320 | /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85,195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 持股总数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股东性质 |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8,610,737 | 71,302,384 | 14.37 | 49,591,086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9,449,234 | 69,449,234 | 14 | 69,449,234 | 无 | 国有法人 |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350,452 | 54,334,604 | 10.95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153,105 | 2,810,678 | 0.57 | 无 | 国有法人 | |||
武汉联发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73,200 | 1,773,200 | 0.36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399,822 | 0.28 | 未知 | 未知 | ||||
叶国有 | 1,218,000 | 0.25 | 未知 | 未知 | ||||
谢凤梅 | 1,216,096 | 0.25 | 未知 | 未知 | ||||
刘志欣 | 896,600 | 0.18 | 未知 | 未知 | ||||
张芳 | 832,200 | 0.17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4,334,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54,334,604 |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1,711,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11,298 | |||||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10,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0,678 | |||||
武汉联发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7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3,2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399,8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9,822 | |||||
叶国有 | 1,2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000 | |||||
谢凤梅 | 1,216,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6,096 | |||||
刘志欣 | 89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6,600 | |||||
张芳 | 83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2,200 | |||||
付汉桥 | 744,2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44,20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武汉联发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3、其余6 名股东之间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名称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义龙 |
成立日期 | 1993年2月26日 |
注册资本 | 58,956.8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电力、新能源、化工、环保、水处理、仪器仪表、热工、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承包境外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 |
名称 | 武汉环科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唐宏明 |
成立日期 | 2001年5月29日 |
注册资本 | 17,00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罗廷元 | 董事、董事长 | 男 | 52 | 2005年2月22日~2012年3月19日 | 54.6 | 否 | |||
黄笑声 | 董事 | 男 | 57 | 2005年8月30日~2012年3月19日 | 0 | 是 | |||
梁鸣 | 董事 | 男 | 49 | 2009年3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0 | 是 | |||
苗欣 | 董事 | 男 | 47 | 2010年12月31日~2012年3月19日 | 0 | 是 | |||
李军 | 董事 | 男 | 39 | 2010年12月31日~2012年3月19日 | 0 | 是 | |||
王含冰 | 董事 | 男 | 32 | 2010年12月31日~2012年3月19日 | 0 | 是 | |||
李张应 | 董事(离任) | 男 | 48 | 2009年3月19日~2010年12月15日 | 0 | 是 | |||
陈义生 | 董事(离任) | 男 | 44 | 2009年3月19日~2010年12月15日 | 0 | 是 | |||
程坚 | 董事(离任) | 男 | 36 | 2009年3月19日~2010年12月15日 | 0 | 是 | |||
李德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08年1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4.8 | 否 | |||
杨汉刚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08年8月16日~2012年3月19日 | 4.8 | 否 | |||
夏成才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09年3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4.8 | 否 | |||
胡燕鸣 | 监事长 | 男 | 56 | 2009年3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36 | 否 | |||
邓涛 | 监事 | 男 | 45 | 2005年2月22日~2012年3月19日 | 0 | 是 | |||
李醒群 | 监事 | 男 | 43 | 2009年3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19.5 | 是 | |||
涂超圆 | 监事 | 男 | 55 | 2009年3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0 | 是 | |||
王希林 | 职工监事(离任) | 男 | 42 | 2008年12月31日~2010年3月24日 | 0 | 是 | |||
张虹 | 职工监事 | 女 | 43 | 2008年12月31日~2012年3月19日 | 16 | 否 | |||
周旭锋 | 职工监事 | 男 | 40 | 2009年3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14 | 否 | |||
林乘风 | 职工监事 | 男 | 48 | 2010年3月24日~2012年3月19日 | 19 | 否 | |||
何文君 | 总经理 | 女 | 42 | 2005年2月22日~2012年3月19日 | 48 | 否 | |||
刘国鹏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05年2月22日~2012年3月19日 | 36 | 否 | |||
刘蓓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07年4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36 | 否 | |||
李雪梅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3 | 2007年4月19日~2012年3月19日 | 36 | 否 | |||
汪军 |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0 | 2008年4月16日~2010年12月15日 | 36 | 否 | |||
李洵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08年4月16日~2012年3月19日 | 3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01.5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科技园建设 | 200,144,748.88 | 112,225,409.55 | 43.93 | 25.66 | 80.60 | 减少17.06个百分点 |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服务 | 150,319,211.60 | 79,194,154.12 | 47.32 | 49.10 | 55.62 | 减少2.21个百分点 |
铬渣综合治理 | 218,031,168.74 | 301,401,633.81 | -38.24 | 221.34 | 298.23 | 减少26.7个百分点 |
住宅建设 | 334,189,745.00 | 204,566,886.33 | 38.79 | |||
分产品 | ||||||
科技园建设 | 200,144,748.88 | 112,225,409.55 | 43.93 | 25.66 | 80.60 | 减少17.06个百分点 |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服务 | 150,319,211.60 | 79,194,154.12 | 47.32 | 49.10 | 55.62 | 减少2.21个百分点 |
铬渣综合治理 | 218,031,168.74 | 301,401,633.81 | -38.24 | 221.34 | 298.23 | 减少26.7个百分点 |
住宅建设 | 334,189,745.00 | 204,566,886.33 | 38.79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湖北地区 | 496,112,692.54 | 128.87 |
安徽地区 | 85,586,423.94 | 97.54 |
河南地区 | 218,031,168.74 | 221.34 |
湖南地区 | 102,954,589.00 |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票据 | 1,000.00 | 0.00 | 1,000.00 | 100.00% |
其他应收款 | 6,783.08 | 1,317.33 | 5,465.75 | 414.91% |
在建工程 | 13,848.50 | 42,164.55 | -28,316.05 | -67.16% |
短期借款 | 18,610.00 | 12,110.00 | 6,500.00 | 53.6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505.29 | -505.29 | -100.00% |
应付账款 | 21,254.70 | 16,271.72 | 4,982.99 | 30.62% |
应交税费 | 2,540.37 | 834.99 | 1,705.38 | 204.2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516.98 | 19,755.00 | 11,761.98 | 59.54% |
长期应付款 | 10,501.59 | 5,738.87 | 4,762.72 | 82.99% |
其他长期负债 | 1,614.76 | 5,700.29 | -4,085.54 | -71.67%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9,606.60 | 27,559.22 | 22,047.38 | 80.00% |
资本公积 | 5,487.31 | 27,534.69 | -22,047.38 | -80.07% |
少数股东权益 | 5,824.12 | 2,337.28 | 3,486.85 | 149.18% |
项目 | 2010年1-12月 | 2009年1-12月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总收入 | 90,912.30 | 32,855.80 | 58,056.50 | 176.70% |
营业成本 | 69,790.02 | 18,923.00 | 50,867.02 | 268.8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735.19 | 1,583.98 | 5,151.21 | 325.21% |
销售费用 | 1,976.85 | 1,044.41 | 932.44 | 89.28% |
财务费用 | 6,573.26 | 3,283.35 | 3,289.90 | 100.20%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505.29 | 2,684.65 | -2,179.36 | -81.18% |
投资收益 | 4,745.41 | 512.86 | 4,232.55 | 825.28% |
营业外收入 | 660.50 | 26.03 | 634.47 | 2437.53% |
所得税费用 | 3,096.68 | 1,400.91 | 1,695.76 | 121.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58.64 | 7,121.73 | -5,363.09 | -75.31% |
少数股东损益 | 3,486.85 | -351.56 | 3,838.41 | 1091.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59.41 | 35,464.82 | -13,605.41 | -38.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2.95 | -32,645.11 | 23,312.15 | 71.4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7.24 | 73.63 | -4,250.87 | -5773.59%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衍生金融负债(利率互换产品) | 5,052,868.00 | 0 | 5,052,868.00 | 5,052,868.00 |
合计 | 5,052,868.00 | 0 | 5,052,868.00 | 5,052,868.00 |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2010年度,由于煤炭价格居高不下,增加了运营成本,导致义马环保公司出现了较大的经营亏损;鉴于公司2011年将面对较大的经营及资金压力,计划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发展。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6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6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6.64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60,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60,000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 | 市场定价 | 92,158 | 251.27 | 100 | 现金支付 | 92,158 | 无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接受劳务 | 黄冈大别山电厂2*600MW公用系统资产建设 | 市场定价 | 1,413.38 | 1,413.38 | 100 | 现金支付 | 1,413.38 | 无 |
合计 | / | / | 1,664.65 | / | / | /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①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②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③公司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武汉城开、湖北科投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1、持股5%以上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执行以上承诺。 2、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东湖高新2007年、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08]398号)、(众环审字[2009]078号),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高于50%,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1、联投集团:承诺在协议收购完成后,继续履行上述凯迪电力尚未履行完毕的在东湖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同时,联投集团,该次收购凯迪电力所持有的东湖高新14%股权(共计69,449,234股)事项自股权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 | 1、履行期限为:2010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17日,报告期已严格执行,该承诺尚在履行中; |
2、联投集团: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变化情况继续增加其在东湖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 2、履行期限为:2010年3月18日至2011年3月17日,严格执行,承诺尚在履行中; | |
3、联投集团对凯迪电力承诺如下:“本公司拟受让凯迪电力持有的东湖高新14%股权(不含2010年3月解禁的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会以一致行动人等其他方式改变凯迪电力对东湖高新的实际控制权”。 | 3、履行期限为: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6月17日,严格执行,承诺履行完毕; | |
4、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联投集团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东湖高新目前的主营业务或对其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 | 4、履行期限为:2010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19日,严格执行,承诺履行完毕; | |
5、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联投集团与凯迪电力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外,联投集团投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东湖高新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 5、履行期限为:2010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19日,严格执行,承诺履行完毕;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2010年7月26日联投集团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东湖高新股份的可能。 | 严格执行,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