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4]: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设备采购招投标制度,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同时,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部分设备采用自制和国产设备代替原计划
中的进口设备,节余了部分资金。
[注5]:该项目由募集资金建设的部分已完工投入使用,由其他资金建设部分仍在进行中。
[注6]:该项目截至2010年中期完成,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逐步提高,实现的效益尚处于逐步增长阶段。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增资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实施年产500万套精密球轴项目 | 9,990.00 | 9,990.00 | 100.00 | 2007年底 | 3,330.05 | [注1] | 否 | |
增资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实施精密冷辗长寿命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200万套汽车轴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注2] | |||||||
增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精密冷辗长寿命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200万套汽车轴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6,052.51 | 132.49 | 6,081.39 | 100.48 | 2009年底 | 382.99 | [注1] | 否 |
合 计 | - | 16,042.51 | 132.49 | 16,071.39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上述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于2007 年12 月6 日和2007 年12月27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于2007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0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公司原承诺的“增资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实施精密冷辗长寿命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由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因此,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此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于2009 年3月1日及2009年3月23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09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注1]:该等项目投入时未承诺效益。
[注2]:本期,由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被注销法人资格,因此募投项目“增资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实施精密冷辗长寿命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由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该变更事项业经2009年3月23日召开的2008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全年发生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产品名称 | 关联法人 | 预计总金额 | 去年的总金额 |
产品销售、采购 | 钢材、轴承套圈用钢管、电梯 | 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阿尔法电梯(杭州)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和采购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 | 5655.96万元 |
租赁 | 库房及办公楼 |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431.76万元 |
注: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000万元同比2010年的不超过6000万增长33.34%的原因:预计2011年整个经济趋暖回升,同时,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开始建设,需采购大量电梯。故需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生产的配件采购量有所增大,关联交易额会相应提高,但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市场竞价机制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下称“天马精辗”)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泉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2号
经营范围: 钢管精辗件、钢管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马精辗是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二)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马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76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普通机械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马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阿尔法(杭州)电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5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汉祥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0号
经营范围:制造电梯、自动扶梯,断线钳,起道机,拉马机,弯管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阿尔法(杭州)电梯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兴法、沈高伟进行了弃权表决,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 票反对、2票弃权,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该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回避表决。
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以上事项尚需天马股份股东大会审议。国信证券对天马股份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2、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截止2010年12 月31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0 年12 月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截止2010年12 月31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2010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0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马兴法先生、沈高伟先生、马伟良先生、罗观华先生、刘英先生、石志民先生、周宇先生、罗继伟先生、邱学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趫凡、辛金国、罗继伟
201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1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为便于公司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会议前期准备,请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按照本通知载明的登记时间做好提前登记工作。
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开会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9:30
开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开会方式:现场开会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马兴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沈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马伟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罗观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刘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石志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罗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周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邱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议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沈有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 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马股份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会计师、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4月18日、1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全法 王红伟
联系电话:0571-88027658
传 真:0571-88029872
邮政编码:31001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 |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确认公司201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 |||
7 |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 |||
1) | 《选举马兴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 | 《选举沈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 | 《选举马伟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 | 《选举罗观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5) | 《选举刘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6) | 《选举石志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7) | 《选举罗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8) | 《选举周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 | 《选举邱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1 |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的议案》 | |||
1) | 《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
2) | 《选举沈有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2010年度
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将于2011年3月31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122/index.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马兴法先生、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董事会秘书马全法先生、财务负责人沈吉美女士和公司保荐代表人王颖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3月15日,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罗观华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选举魏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晓红女士:1970年6月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杭州轴承厂技术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工程师,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