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1-005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陈雷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曹江林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何光昶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赵立华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334,880.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7,980,055.42元。
公司近几年来产能提升迅速,新建项目所需资金全部依靠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一直为负数。
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度公司经营亏损,且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7,392,000股,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3,696,990.29元。
鉴于2009年度公司经营亏损,且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定2010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评方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10年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1年度审计工作业务量决定应付该公司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曹江林、张毓强、蔡国斌、常张利、周森林、裴鸿雁;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宋军、李怀奇、储一昀(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何光昶、赵立华、钱逢胜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表示同意。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2011年度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具体包括:
(1)向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销售玻纤产品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914万元;
(2)向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玻纤产品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375万元;
(3)向桐乡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销售玻纤产品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9,013万元;
(4)向华美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玻纤产品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56万元;
(5)向东莞东石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玻纤产品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88万元;
(6)向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和桐乡巨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叶腊石粉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8,147万元;
(7)委托桐乡金石贵金属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漏板加工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9,506万元;
(8)接受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运输服务的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2,217万元。
在审议上述(1)、(2)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曹江林、陈雷、常张利、蔡国斌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上述(3)、(4)、(5)、(6)、(7)、(8)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预计201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如下:
(1)预计公司为巨石集团提供担保人民币38亿元;
(2)预计公司为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巨石集团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32亿元;
(4)预计巨石集团为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亿元;
(5)预计巨石集团为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亿元。
在上述预计额度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或协议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担保发生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授权有效期至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终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货物和原料周转效率,加强企业内部管控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拟新建物流中心,以满足其生产和销售规模不断增长的需要。该项目总投资估算9,016.4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制冷机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运营成本,减轻能源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对其桐乡生产基地的蒸汽制冷机进行技术改造,将蒸汽制冷改为电制冷。改造项目总投资4,034.7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厂扩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化工原料自制比例,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化工分厂拟扩建一条年产10,000吨化工原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345.81万元,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对年产四万吨无碱玻纤池窑生产线、年产六万吨中碱玻纤池窑生产线进行纯氧燃烧技术改造的议案》;
为缓解目前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巨石集团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拟对年产四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六万吨中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纯氧燃烧技术改造。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2,052.2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对年产四万吨无碱玻纤池窑生产线进行短切原丝生产线技术改造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拟对年产四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三条离线短切生产线,年生产短切原丝10,000吨。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13,601万元,将通过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解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在编制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过程中,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说明如下:
1、子公司应承担超额亏损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 号)的第6条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公司据此对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067,949.27元,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684,368.61元,调增200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6,419.34元。
2、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调整
200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收购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43%的股权,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成为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支付的收购价款大于应享有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冲减了资本公积,并在利润表中作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内容,公司据此对2009年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其他综合收益230,987,887.68元,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117,803,822.71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符合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要求。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669号巨石集团科技大楼)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会议内容:
(1)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审议《关于201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制冷机改造项目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厂扩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对年产四万吨无碱玻纤池窑生产线、年产六万吨中碱玻纤池窑生产线进行纯氧燃烧技术改造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对年产四万吨无碱玻纤池窑生产线进行短切原丝生产线技术改造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出席对象:
(1)2011年4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7、会议登记办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会议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
2011年4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8028660
联系传真:010-88028955
邮编:100142
联系人:肖楠
9、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军、李怀奇、储一昀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盖章):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军、李怀奇、储一昀,作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宋军、李怀奇、储一昀
2011年3月16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一、曹江林先生,1966年9月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北京市上市公司协会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张毓强先生,1955年9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玻纤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
三、蔡国斌先生,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学士。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玻纤监事、董事、副总经理,北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四、常张利先生,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五、周森林先生,1961年4月生,经济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六、裴鸿雁女士,1973年12月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格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昆明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七、宋军先生,1961年4月生,研究员,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八、李怀奇先生,1949年3月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咨询中心副主任、专家委员会顾问,世界石油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委员,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石油中加中心董事,中国石油国际合作部主任。
九、储一昀先生,1964年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执行秘书长,公安部公安现役部队会(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闻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1-006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丽君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徐家康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崔丽君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发表意见,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0年度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运作,同时进一步制订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和经理层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仔细认真地检查,认为201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2010年度公司未募集资金,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都已履行了相关程序。
4、公司收购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2010年度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进行了监督,认为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以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7、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之间的差异情况
公司2010年度盈利预测与实际利润实现无较大差异。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在编制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过程中,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说明如下:
1、子公司应承担超额亏损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 号)的第6条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公司据此对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067,949.27元,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684,368.61元,调增200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6,419.34元。
2、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调整
200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收购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43%的股权,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成为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支付的收购价款大于应享有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冲减了资本公积,并在利润表中作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内容,公司据此对2009年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其他综合收益230,987,887.68元,调增200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117,803,822.71元。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为:李谊民、陈学安,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赵军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须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6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履历表
一、李谊民先生,1954年1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绝热隔音协会会长;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及总裁。
二、陈学安先生,1964年4月生,高级会计师,管理学硕士。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三、赵军先生,1954年5月生,工程师,中共党员。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战略部部长;曾任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中心主任、国家建材局情报所房建材料室主任。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1-007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预计在2011年度将向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进出口”)、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销售玻纤产品。
(下转B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