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1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在浙江临海湖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坂田支行开设的三个银行账户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以上三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加速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抢占市场先机,公司以166,752,280.33元自筹资金对四个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为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法规要求,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6,752,280.33元。
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1]1105号鉴证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厦门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产品在福建运动品牌市场和外贸市场的销售业务,提高公司产品在福建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同意设立厦门分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1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6,752,280.33元。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6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2月23日向截至2011年2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股份,共计配售股份51,576,9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8,059,160.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6,236,583.8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1)5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6052.30万元投入公司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高档拉链技改项目和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加速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抢占市场先机,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四个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1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66,752,280.3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自有资金已投资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公司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 | 7,915.00 | 7,915.00 | 21,595,510.38 | 27.28 |
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 | 9,451.30 | 9,451.30 | 27,286,484.26 | 28.87 |
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 | 9,836.00 | 9,836.00 | 56,648,405.02 | 57.59 |
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档拉链扩建项目 | 8,850.00 | 8,850.00 | 61,221,880.67 | 69.18 |
总 计 | 36,052.30 | 36,052.30 | 166,752,280.33 |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法规要求,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天健审[2011]1105号鉴证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6,752,280.33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6,752,280.33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行为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6,752,280.33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期投入事项出具了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伟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中的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6,752,280.33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鉴证报告;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