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岳慧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1)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与中房集团南方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继续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8,807,013股限售流通股(其中72,193,506股已质押),冻结期限自2010年6月27日至2012年6月26日止;
(2)兰州铁路公安局依法轮候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8,807,013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3)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诉中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44,387,013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4)因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诉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续冻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44,387,013股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6年12月29日,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5)因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诉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执行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44,387,013股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2月19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6)天津中维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53,5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李醒民,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2月28日。加上已质押的9,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共计质押62,500,000股限售流通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公司于2010 年8 月接到公司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通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房集团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据此,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4.3.2.2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3.2.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4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0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调控措施之严、调控手段之多、调控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在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使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大大增加,公司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2010年以来,全国部分城市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下滑,二手房交易萎缩严重,市场观望心理浓重。2009年公司虽然实现了整体盈利,但是制约公司长远发展的核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公司缺乏项目、资金紧张、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2010年,公司继续开源节流,一方面加大和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股东的沟通,在确保2010年底之前回收徐州天嘉55%股权转让余款的同时,力争徐州中枢街项目早日开工;同时完成了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对新疆茂润公司的吸收合并,为新疆兵团供销大厦裙楼下一步的整体运作打好基础;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另外,公司继续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但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1万元,同比减少90.12%;营业利润-2,369万元,同比减少149.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5万元,同比减少158.08%。
1、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0年度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6,168,588.91元,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的56%。
(1) 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报告期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北京瑞诚盛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本公司转让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余款8,750万元所致。
(2)报告期费用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房确认收入较上一报告期大幅减少,因此报告期内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及所得税较上一报告期计提大幅减少;
(3)报告期现金流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及与报告期净利润发生重大差异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由于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房收入减少,费用增加及支付上一报告期计提的税金及返还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收到转让徐州天嘉55%股权转让余款8,750万元所致。
3、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为了保持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2011 年1 月26 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国八条”),标志着政府新一轮调控的开始。本轮调控除了继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加息收紧市场流动性、严格信贷政策外,还新增了“限购令”和房产税等行政和税收手段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大土地供应和保障房建设以解决市场供求矛盾。系列调控政策的出台,将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长远影响。
公司认为,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目前的房地产调控,不会改变行业中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以二三线城市为主的城市化进程、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通胀预期、人民币升值压力等因素,仍将支持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保持较快的增长。
(2)未来发展机遇和挑战
公司认为作为政策调控重点的一线城市和房价上涨较快的二线城市受影响较大,其他二三线城市受影响较小。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调控政策走势及市场变化,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土地储备能力及市场运作能力,使公司摆脱现有局面。
(3)新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公司将继续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继续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徐州中枢街项目的进度,加快新疆兵团供销大厦的下一步运作,同时积极寻找新项目,加大公司融资力度、成本控制力度,全面推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尽快使公司房地产业务步入正轨。
(4)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A、宏观政策风险。房地产行业受政府宏观政策与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为保持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政府可以利用行政、税收、金融、信贷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公司如不能及时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并做出相应调整,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B、市场风险。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的行业特征,会导致项目达不到盈利预期。
C、财务风险。房地产项目所需资金量较大,大量银行借款会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加大业务成本。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实时监控市场及政策的变化,把握市场良机,以灵活性的策略应对外部环境的制约与冲击。同时公司将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土地储备,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实施有效的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公司治理基本规范要求,有效发挥资金使用率。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公司本年度及累计经营亏损较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就2010年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累计经营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现状,除通过现有尾房销售、推进项目开发进度及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外,公司也谋求通过资产重组彻底改变公司现状:
1、重点寻找适合公司的新项目,增加土地储备,推进现有项目开发进度;
2、盘活存量资产,回流资金,为公司后续项目开发做准备;
3、进一步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敦促胜诉案件的执行,对未决诉讼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把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
4、继续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5、全面推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551,972.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7,638,254.5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1,190,227.37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报告期末,前大股东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遗留下来的资金占用总额4,760.79万元。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曾于2006年12月19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铃集团)偿还欠款48,942,899.63元及利息,或由其指定下属相应能力公司承担上述债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长铃集团给付我公司2,501,107.68元及利息,驳回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我公司认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于2007年7月27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长铃集团履行偿还欠款48,942,899.63元及利息的责任,或由其指定其下属相应能力公司承担此债务的义务。200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2007]民二终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铃集团给付我公司2,501,107.68元及利息,指定其下属公司给付我公司42,734,879.63元及相应利息。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公司就该案向吉林省高院提请强制执行申请,目前此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相关公告于2006年12月29日、2007年8月7日、2008年6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2007年4月,公司原大股东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原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未按约定向其过户附、配件分公司和相关资产,致使附、配件分公司资产严重缩水,要求本公司赔偿损失2,990万元。2007年12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我公司赔偿长铃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99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本公司认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于2007年12月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撤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驳回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判令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2008年6月,本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长民二终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
我公司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于2008年7月1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我公司申请再审的请求符合规定,于2009年7月3日下达(2008)吉民申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件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公告于2007年4月27日、2007年12月17日、2008年7月2日、2009年7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我公司曾于2005年4月7日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和政路证券营业部及深圳市慧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计137,659,400.00元的投资资金未尽谨慎保管义务,并未经本公司同意随意处置本公司资产。2005年10月,本公司接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甘民二初字第20-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关于对以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和关联公司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暂缓受理、暂缓审理、暂缓执行的通知”的精神,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08年该案件恢复审理。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下达(2005)甘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我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承担诉讼费用。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公告于2008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4、我公司曾于2004年10月18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港路营业部、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本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处置本公司的财产9,750万元国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转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5年9月8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商)初字第340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关于对以武汉证券有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为被告、第三人、协助执行人的民商事案件暂缓受理、暂缓审理、暂缓执行的通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2008年1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港路营业部向我公司赔偿人民币96,783,000元;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港路营业部向我公司赔偿02国债(3)期自2004年4月20日起至2008年1月8日止的国债利息(按该期国债利率计付);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港路营业部不能履行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代表人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管理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已于2009年1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我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2009年7月,我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沪高民二(商)终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因上诉人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上诉人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并承担诉讼费用。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我公司向武汉证券破产财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已于2009年12月份收到第一次分配款671.74万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公告于2008年12月16日、2009年1月21日及2009年7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合法,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2010年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作出了相关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安排是切合实际的,公司应进一步具体落实,切实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护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 31日
编报单位: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岳慧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长舒
(下转40版)
股票简称 | ST中房 |
股票代码 | 600890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 |
邮政编码 | 100080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credholding.com |
电子信箱 | 600890@126.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 名 | 桂红植 | 郭洪洁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 |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 |
电 话 | 010-82608847 | 010-82608847 |
传 真 | 010-82611808 | 010-82611808 |
电子信箱 | guihz@163.com | ghjbb@126.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收入 | 11,014,496.04 | 111,493,645.79 | -90.12 | 31,604,279.64 |
利润总额 | -23,275,160.61 | 51,501,978.75 | -145.19 | -22,798,52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551,972.87 | 40,553,025.07 | -158.08 | -25,124,510.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987,035.42 | 14,503,058.69 | -265.39 | -25,499,49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595,943.24 | 104,726,278.01 | -158.82 | 7,250,692.86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 | 497,762,242.77 | 488,115,283.63 | 1.98 | 396,208,648.3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83,258,777.09 | 306,810,749.96 | -7.68 | 266,257,724.89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07 | 0.0700 | -158.14 | -0.04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07 | 0.0700 | -158.14 | -0.04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14 | 0.0250 | -265.60 | -0.04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8 | 14.15 | 减少22.13个百分点 | -9.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3 | 5.06 | 减少13.19个百分点 | -9.1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63 | 0.1808 | -158.79 | 0.0125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49 | 0.53 | -7.55 | 0.46 |
项目 | 金额 |
债务重组损益 | 612,127.2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8,216.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743.18 |
所得税影响额 | -31,537.99 |
合计 | 435,062.55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1,054,232 | 43.35 | 251,054,232 | 43.3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44,387,013 | 24.93 | 144,387,013 | 24.9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6,667,219 | 18.42 | 106,667,219 | 18.4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6,667,219 | 18.42 | 106,667,219 | 18.4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28,140,693 | 56.65 | 328,140,693 | 56.6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28,140,693 | 56.65 | 328,140,693 | 56.6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79,194,925 | 100.00 | 579,194,925 | 100.00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6,596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24.93 | 144,387,013 | 144,387,013 | 冻结144,387,013 | ||
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42 | 106,667,219 | 106,667,219 | 质押62,500,000 | ||
兰州铁路局 | 未知 | 2.12 | 12,283,250 | 0 | 0 | ||
吴鸣霄 | 境内自然人 | 1.73 | 10,000,599 | 0 | 0 | ||
巨化集团公司 | 未知 | 0.54 | 3,146,507 | 0 | 0 | ||
上海华山康健医疗有限公司 | 未知 | 0.54 | 3,126,013 | 0 | 0 | ||
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 | 未知 | 0.50 | 2,873,000 | 0 | 0 | ||
上海华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未知 | 0.43 | 2,504,093 | 0 | 0 | ||
唐芳英 | 境内自然人 | 0.40 | 2,311,619 | 0 | 0 | ||
王学意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947,520 | 0 | 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兰州铁路局 | 12,283,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鸣霄 | 10,000,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巨化集团公司 | 3,146,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华山康健医疗有限公司 | 3,126,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 | 2,87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华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504,0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唐芳英 | 2,311,6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学意 | 1,947,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耿道洪 | 1,470,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忠敏 | 1,26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日期 | 2010年8月5日 |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日期 | 2010年8月6日 |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报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名称 |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甄少华 |
成立日期 | 1981年1月16日 |
注册资本 | 138,086.5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外房地产综合开发(含土地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用与工业建筑(含高层建筑)总承包,建筑装修;进出口业务;黑色金属(含钢材)、非金属矿产品、木材、水泥、建筑材料、橡胶、化工原料及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纸张、轻工产品、针纺产品、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家具、工艺美术的销售、仓储;汽车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应用、推广;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各类咨询、服务。 |
名称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周纪昌 |
成立日期 | 2005年12月8日 |
注册资本 | 475,401.68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
岳慧欣 | 董事长 | 男 | 55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63.6 | 否 | ||
孟万河 | 董事 | 男 | 46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0 | 是 | ||
薛四敏 | 董事 | 男 | 44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0 | 是 | ||
栾仁和 | 董事 | 男 | 57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0 | 是 | ||
杨松柏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1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63.8 | 否 | ||
邓 鲁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45.9 | 否 | ||
刘俊彦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6 | 否 | ||
冯兆一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6 | 否 | ||
陈志强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6 | 否 | ||
徐永建 | 监事长 | 男 | 49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0 | 是 | ||
唐俊环 | 监事 | 女 | 46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0 | 是 | ||
夏晓卫 | 监事 | 男 | 38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0 | 是 | ||
张爱乾 | 监事 | 女 | 44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7.8 | 否 | ||
王雷淏 | 监事 | 男 | 33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12.9 | 否 | ||
肖 冰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女 | 40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44.2 | 否 | ||
柴 勇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44.2 | 否 | ||
桂红植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0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44.4 | 否 | ||
洪 蕾 | 总法律顾问 | 女 | 39 | 2008-6-20 | 2011-6-19 | 0 | 0 | 36.8 | 否 | ||
合 计 | / | / | / | / | / | 0 | 0 | / | 381.6 |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房地产行业 | 11,014,496.04 | 12,145,029.48 | -10.26 | -90.12 | -77.40 | 减少62.06个百分点 |
分产品 | ||||||
销售及出租房屋收入 | 11,014,496.04 | 12,145,029.48 | -10.26 | -90.12 | -77.40 | 减少62.06个百分点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8,363,114.18 | -91.97 |
西北地区 | 2,651,381.86 | -64.12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投资比例 | 业务性质 | 资产 规模 | 净利润 |
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 | 26,257.08 | -574.29 |
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600 | 100% | 房地产开发 | 12,708.17 | 309.08 |
中房上海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 5,000 | 90% | 房地产中介 | 9,429.96 | -0.56 |
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10 | 100% | 房地产开发 | 5,941.14 | -213.15 |
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 | 2,423.71 | -511.87 |
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 13,000 | 100% | 房屋租赁等 | 15,119.05 | -1,099.15 |
项目 | 2010年期末数 | 2010年期初数 | 占总资产比例的增减 | 变动原因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其他应付款 | 14,997.02 | 30.13 | 9,353.38 | 19.16 | 增加10.97个百分点 | 注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一报告期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72.96 | 1,041.40 | -868.44 | 注 |
销售费用 | 8.04 | 73.45 | -65.41 | 注 |
所得税 | 27.74 | 1,097.06 | -1,069.32 | 注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一报告期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59.59 | 10,472.63 | 注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7.46 | -4,280.53 | 注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0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长春长铃酒花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690.47 | |||
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37.75 | |||
中房军安工程公司 | 85.00 | |||
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 | 889.46 | |||
长春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 471.70 | |||
长铃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440.92 | |||
长春长铃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 1,110.45 | |||
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 | 1,848.26 | |||
合 计 | 5,451.26 | 622.75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 | 报告期内发生的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的总金额 |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 |||||
报告期内清欠总额 | 清欠方式 | 清欠金额 | 清欠时间(月份) | ||||
报告期初 | 报告期内发生额 | 报告期末 | |||||
4,760.79 | 0 | 4,760.79 | 0 | 0 | / | / |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情况的其他说明 | 前大股东长春长铃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股权转让时遗留下来的资金占用总额为17,439.82万元。200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9,439万元及长铃集团购买附件、配件两分公司款6,060万元,共计15,499万元。2006年8月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了上海唯亚持有的本公司22%股权,拍卖总额13,550万元。根据2005年7月8日本公司与长铃集团达成的《和解协议》,上海唯亚22%股权拍卖款扣除公司垫付的执行费、股权拍卖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用于抵偿上述欠款。公司已对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所欠余款提起诉讼。诉讼情况详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及二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 目前尚未到达履约时间。 |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审计意见全文 | |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骆 彧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101,509,012.96 | 75,630,375.2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五、2 | ||
预付款项 | 五、4 | 1,535,457.32 | 2,535,457.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五、3 | 3,234,440.63 | 5,929,526.1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5 | 205,878,931.53 | 205,396,300.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2,157,842.44 | 289,491,658.8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五、6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7、8 |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9 | 179,894,811.93 | 191,247,524.41 |
固定资产 | 五、10 | 5,366,824.80 | 7,020,380.21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五、11 | 15,806.87 | 23,264.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五、12 | 326,956.73 | 326,956.73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3 | 5,499.0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5,604,400.33 | 198,623,624.75 | |
资产总计 | 497,762,242.77 | 488,115,283.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15 | 22,543,456.13 | 24,268,547.40 |
预收款项 | 五、16 | 4,036,651.15 | 6,983,086.0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17 | 1,409,082.10 | 1,215,716.23 |
应交税费 | 五、18 | -110,479.42 | 18,648,294.27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五、19 | 3,042,718.48 | 3,042,718.48 |
其他应付款 | 五、20 | 149,970,228.55 | 93,533,800.13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0,891,656.99 | 147,692,162.5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五、21 | 30,096,300.00 | 30,096,3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13 | 2,887,655.90 | 2,887,655.9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983,955.90 | 32,983,955.90 | |
负债合计 | 213,875,612.89 | 180,676,118.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五、22 | 579,194,925.00 | 579,194,925.00 |
资本公积 | 五、23 | 20,337,892.29 | 20,337,892.29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24 | 84,916,187.17 | 84,916,187.1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25 | -401,190,227.37 | -377,638,254.5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3,258,777.09 | 306,810,749.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627,852.79 | 628,415.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3,886,629.88 | 307,439,165.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97,762,242.77 | 488,115,28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