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股票简称:广电信息 编号:临2011-013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3月9日,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告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项交易组成。其中,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传媒”)以现金收购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6.60%股份,即259,452,717股本公司A股股票。东方传媒与仪电集团于2011年1月10日签署了《关于转让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2011年3月18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84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所持股份公司25945.2717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传媒)。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70886.4553万股,其中:东方传媒(SS)持有25945.2717万股,占总股本的36.60%;仪电集团(SS)持有4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64%。”
获得上述批复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需得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构的审核通过,相关报批程序正在进行当中。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关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37 股票简称:广电信息 编号:临2011-014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组相关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3月9日,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告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1年3月21日,本公司收到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转呈的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传媒”)致仪电集团关于上述草案中所涉东方传媒(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相关股权进场摘牌的具体方式的函件,内容如下:
“本次重组广电信息向非关联第三方通过进场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的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广电锦和创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9.375%股权(以下合称为“相关股权”),其挂牌交易的安排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根据本次重组方案中东方传媒以评估值为限受让相关股权的承诺,东方传媒及其下属子公司仅在相关股权挂牌期满日无人摘牌时,按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限进场摘牌;如果摘牌确定的受让方未能在交割日前付款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该等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况时,东方传媒也以评估值为限受让该等相关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