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获批 预计4月上市
201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欢 叶苗
⊙记者 张欢 叶苗
中国证监会昨日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并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批准大商所挂牌焦炭期货合约。这是继铅期货后,今年来批准的第二个期货品种。
大商所昨日就焦炭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公布的内容,焦炭合约交易品种为冶金焦炭,交易单位为10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是1元/吨,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易月份为1-12月份。焦炭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
资料显示,目前主产区焦炭平均价格在1920元/吨,按照这一价格以及当前期货市场15%左右的保证金水平计算,一手焦炭期货的保证金在3万元左右,“门槛”适中。
按照商品期货上市的惯例看,从正式获批到正式挂牌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预计焦炭期货最快将在4月份上市。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产和消费国,2009年产量达到3.55亿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开展焦炭期货交易,有利于完善焦炭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帮助现货企业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变化趋势,还可以为现货企业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同时,焦炭行业是近年来国家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之一,上市焦炭期货,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有利于引导社会投资,抑制行业盲目发展。
交割细则修正案显示,焦炭采用一次性交割,交割单位为1000吨。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引导和便利现货企业套期保值交易,促进焦炭期货功能发挥,大商所进一步完善了套保管理办法,简少了申请材料,放宽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