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1-09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1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上午9:00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366号千鹏酒店2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00 - 3:00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2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2424816股,占公司总股本190,343,678股的43.3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55469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21人,代表股份26955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昌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出席会议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8185045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79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951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
2、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2638137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7.87%;179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66%;3951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47%。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表决情况
55469079股赞成,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26381377股赞成,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179200股弃权,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5160股反对,占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5、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前十名股东表决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 | 表决情况 |
1 |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 39978070 | 同意 |
2 | 兰溪市财政局 | 7831009 | 同意 |
3 | 黄铮 | 4660000 | 同意 |
4 | 潘庆玲 | 4110652 | 同意 |
5 | 林欢 | 3000000 | 同意 |
6 | 李贵芬 | 1060000 | 同意 |
7 | 蒙美敏 | 945800 | 同意 |
8 | 丘鸿钊 | 806400 | 同意 |
9 | 邓文伟 | 696800 | 同意 |
10 | 李二梅 | 601400 | 同意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赵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