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3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8:00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兆华盛商业有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投资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兆华盛商业有限公司开展PVC等产品期货交易投资业务。
2、亿兆华盛开展期货交易投资业务保证金最高投入金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若超过此额度,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项业务因投资金额较小,不需要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兆华盛商业有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兆华盛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华盛”)开展PVC等产品期货交易投资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事期货交易投资业务的目的
通过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等投资业务,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规避PVC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利润。
二、期货交易投资业务品种
亿兆华盛拟申请在万达期货有限公司、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开设期货交易账户,进行PVC等产品期货交易投资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额度及审批程序:
亿兆华盛开展期货交易投资业务保证金最高投入金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若超过此额度,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项业务因投资金额较小,不需要股东大会审批。
亿兆华盛将设立专门的部门、专业人员、专门的账户及风险控制制度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总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投入资金全部使用自有资金。
四、风险提示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每日结算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潘新民、张振华已就公司开展PVC 等期货投资业务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自在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控制流程。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投资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亿兆华盛开展PVC期货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进行限定,并规定超过该项金额的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为规避法律法规风险,公司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制作严格的操作规程,严格审核与经纪公司合同,是确权利与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严格遵守法律了、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3、为防范员工风险、流程风险、系统风险和外部风险等操作风险的发生,公司制定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流程,严谨的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应急流程。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地降低操作风险。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