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2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1年3月1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于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按照川投集团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意见(川投集董【2010】10号、11号)和公司的有关承诺,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公司签订6年期11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委托贷款,与本次2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配套用于对二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追加资本金投入。该笔委托贷款前3年为无息贷款,超过3年期后的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并支付利息,并且在公司筹措到足额资金的情况下要优先偿还。据此,按现行三年期贷款利率6.1%计算,公司在未来三年的免息期内预计每年将减少6710万元的利息支出。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赵德胜先生、伍康定先生、李文志先生回避了表决。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设立21亿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提案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东风支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并按规定签订保荐机构、银行、公司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为: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证监会日前以《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7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1亿元可转换债券。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21亿元资金与公司需要向二滩公司投入的资本金32亿元尚有11亿元的资金缺口,该缺口部分拟通过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公司”)签订6年期11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委托贷款予以解决。
2.本次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董事会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在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公司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证监会日前以《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72号核准了公司公开发行21亿元可转换债券。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21亿元与需要向二滩公司投入的资本金32亿元尚有11亿元的缺口,按照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中“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对二滩公司增资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的提案决议,以及公司向证监会报送的募集资金报批方案中对二滩公司资本金投入需求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缺口由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公司提供三年期免息委贷予以解决的承诺,公司拟通过与川投集团公司签订6年期11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委托贷款补足资金缺口,该笔贷款与本次2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配套用于对二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追加资本金投入。
按照川投集团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意见(川投集董【2010】10号、11号)和公司的有关承诺,公司此次与之拟签订的6年期委托贷款合同,前3年为无息贷款,超过3年期后的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并支付利息,并且在公司筹措到足额资金的情况下要优先偿还。据此,按现行三年期贷款利率6.1%计算,公司在未来三年的免息期内预计每年减少的利息支出约为671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川投集团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6年6月26日。截至2010年8月,川投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98,925,296元,法定代表人黄顺福,为四川省国资委持有100%股权的国有独资公司。其经营范围为:经营和管理能源(含节能)、交通、通信、原材料、机电、轻纺、科技、农业、林业及其他非工业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根据省政府授权经营公司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各方:
委托人:川投集团公司
受托人: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借款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11亿元人民币。
3. 委托贷款利率: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前三年内免息,超过三年未归还本金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付息。
4. 委托贷款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6年,但在公司能够筹措到足额资金的情况下要优先偿还部分或全部该笔贷款。
本委托贷款合同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按照国投电力有限公司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关于向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之股东协议》,两家股东同意向二滩公司按股权同比例增加注入资本金共65亿元,各方再融资所募集资金不足上述对二滩公司增资资金部分,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自筹资金解决。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21亿元与需要向二滩公司投入的资本金32亿元尚有11亿元的缺口,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就是通过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公司签订6年期11亿元人民币专项委托贷款合同解决所需资金的缺口部分。
由于本项6年期委托贷款合同前3年为无息贷款,超过3年期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并支付利息,虽然公司需在筹措到足额资金的情况下要优先偿还,但按现行三年期贷款利率6.1%计算,公司在未来三年的免息期内预计每年减少的利息支出将达到6710万元,据此,本交易事项不仅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而且真实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与帮助。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邹广严先生、郭振英先生、李成玉先生、邱国凡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能够保证足额筹措到雅砻江开发建设所需对二滩公司的资本金投入是非常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真实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与帮助,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通知及相关材料分别于2011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提供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解决了二滩公司后续开发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是川投集团切实履行承诺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