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11—007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直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26,996.93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王兵舰、梁俊、赵文波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此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并已经专业会计机构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和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26,996.9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2010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11年3 月非公开发行新股12127万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71135.37万元。根据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特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1、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008.37万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135.37万元。
2、第十八条
原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9008.37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东现持有22779.9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8.60%。
现修订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1135.37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东现持有22779.9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2.02%。
3、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9008.37万,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1135.37万股,均为普通股。
根据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的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因此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2010年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7,6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太阳能电池基板及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建设主体,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注入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54,367.98万元将全部用于对其增资,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9,367.9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11—008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3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四届八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此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并已经专业会计机构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和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26,996.93万元。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86 股票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11-009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2号文核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金晶科技”)于2011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12,1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大信验字【2011】第3-000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576,5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830,2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543,679,800.00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金晶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以增资等方式注入金晶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晶智慧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太阳能电池基板及Low-E玻璃项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验字【2011】第3-0071号《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1年3月8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累计已预先投入资金为人民币26,996.9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996.93万元。
四、关于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6,996.93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996.93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此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并已经专业会计机构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和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26,996.93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此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并已经专业会计机构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和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26,996.93万元。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意见认为:“金晶科技以募集资金净额中的26,996.93万元置换截至2011年3月8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且该自筹资金数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鉴证,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该置换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