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 2011-01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 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与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缓解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资金压力,尽快扩大生产规模,更好的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同意为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向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石信用社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为化解公司担保风险,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同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湘乡市金石锰矿的采矿权、全部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库存锰矿石提供反担保。贷款资金用于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新矿点开拓等。合作期内,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承诺每月均衡为公司供应碳酸锰矿石4000吨以上作为生产用原材料,Mn2+含量大于1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125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1-01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缓解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资金压力,尽快扩大生产规模,更好的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同意为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向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石信用社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取得董事会全体9名成员的签署同意,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决议合法有效。
本项担保自本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湘乡市金石镇双湖村
法定代表人:李学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零玖拾捌万元整
经营范围:锰矿石加工、销售;铁合金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合和木材)、矿产品(不含煤及煤制品)、金属材料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无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88.25万元,净资产2,544.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63%;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0.16万元,实现净利润330.1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湖南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湘金信达审字(2011)第3069号”《审计报告》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000万元
4、反担保情况:
为化解公司担保风险,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同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湘乡市金石锰矿的采矿权、全部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库存锰矿石提供反担保,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承诺其提供反担保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因湘乡市金石锰矿的采矿权正在办理变更至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手续,待变更手续办理完毕45天内,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因提供反担保而需办理的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应登记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本次贷款将用于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新矿点开拓等,能保证公司获取其稳定的锰粉供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有能力偿还该笔贷款,所以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不会给湘潭电化带来风险。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因此同意为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向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石信用社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湘潭电化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占2009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42%。此外,公司无对外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报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