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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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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8版)
    2011-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序号议 案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成都虹波继续为联虹钼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8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庄志刚   
     高 勃   
    9《关于与五矿有色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与五矿有色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与五矿有色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12《关于继续与厦门三虹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年薪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议案》   
    15《关于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1-1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20号)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4,4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31元,募集资金63,82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3,137.60万元,其中28,838万元用于投资福建省宁化行洛坑钨矿工程项目、15,496万元用于投资年产5000吨贮氢合金粉生产线项目、18,803.60万元用于投资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2007 年1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闽华兴所 [2007] 验字E-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2007年2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

    本次募资资金2007年使用金额为38,952.94万元,2008年度使用金额为6,935.82万元,2009年度使用金额为11,590.46万元,2010年度使用金额为4,581.65万元,累计使用总额62,060.87万元,尚未使用金额1,076.7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2007年1月31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当日即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3,137.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81.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060.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福建省宁化行洛坑钨矿工程项目 28,838.00 28,838.00  028,838.00 0 100.002008年

    1月

    4,660.29
    年产5000吨贮氢合金粉生产线项目 15,496.00 15,496.00549.2814,419.27 -1,076.73 93.05未完工-323.19/
    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18,803.60 18,803.604,032.3718,803.600100.002009年8月//
    合计63,137.60 63,137.604,581.6562,060.87-1,076.7398.294,337.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贮氢合金粉生产线项目:因核心设备采取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现在设备的生产能力尚有富余,所以安排制作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投资未能达到计划进度;项目计划制作4台套设备,第1台套设备于2009年2月投入生产,第2台套设备于2010年3月投入生产,第3台套设备于2010年4月开始制作;公司目前已掌握核心设备的制作,后续设备将根据贮氢合金粉市场需求情况逐步安排投入。2010年因产销规模较小,产品竞争剧烈,收益未能达到预计水平。

    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因项目设计审批、土建工程建设慢于计划进度,造成试验设备、检测仪器等投资相应推迟,因此整体投资未能达到计划进度;2009年8月主要建设项目完成并开始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在硬质合金工艺技术研发和高档精密设备的研制上取得显著成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需要分期分批陆续投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07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5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7年2月14日至2007年8月14日。2007年8月9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7年8月14日至2008年2月14日。2008年2月4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4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8年2月14日至2008年8月14日;2008年8月14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08年8月11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2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8年8月15日至2009年2月14日;2009年2月13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09年2月12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6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9年2月15日至2009年8月14日;2009年8月14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09年8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63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09年8月14日至2010年2月13日;2010年2月11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10年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5,5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8月11日。2010年8月11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2010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10年8月11日至2011年2月10日。2011年2月10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期末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69.04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预计盈利收益难以量化。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后至201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核查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1-1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采购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双方拟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0.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黄康、谢曙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五矿有色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中枢

    注册资本: 146,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和白银的出口;从事经核准的境外期货业务(有效期至2013.08.18)。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2010年12月31日,五矿有色持有本公司股份20.5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五矿有色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79,814.51万元、净资产1,243,139.94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4,222,340.09万元、净利润196,595.30万元;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

    2、 交易数量:根据本公司需求及五矿有色的供应能力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是目前国内较大的钨精矿生产供应商及仲钨酸铵等钨制品生产供应商;本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较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除生产所需钨精矿大部分需向市场采购外,由于深加工需要还需向市场采购部分仲钨酸铵等钨产品用于加工。因而需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

    持续性: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所需钨原料不能完全自给,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五矿有色采购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满足资源需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是目前国内较大的钨精矿生产供应商及仲钨酸铵等钨制品生产供应商,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精矿及其他钨制品原料采购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上市公司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扩大自有矿山开采量逐步提高钨精矿自给比例,以及通过增加向其他交易方的采购量逐步降低向关联方的采购比例及依赖程度。

    五、公司本年度与五矿有色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本公司累计向五矿有色销售钨制品11,854.6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26%;累计采购钨精矿6,384.8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38%。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现有董事8名,关联董事黄康先生、谢曙斌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回避,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通过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的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制品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五矿有色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交易双方拟签订的《长期采购协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1-1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钨制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鹭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销售钨制品,双方拟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0.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黄康、谢曙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五矿有色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中枢

    注册资本: 146,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和白银的出口;从事经核准的境外期货业务(有效期至2013.08.18)。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2010年12月31日,五矿有色持有本公司股份20.5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五矿有色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79,814.51万元、净资产1,243,139.94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4,222,340.09万元、净利润196,595.30万元;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仲钨酸铵、氧化钨及其它钨制品。

    2、 交易数量:根据五矿有色的需求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1年4月起至2014年4月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五矿有色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公司及金鹭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之一,自身分配的出口配额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而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持续性:由于本公司及金鹭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公司本年度与五矿有色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本公司累计向五矿有色销售钨制品11,854.6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26%;累计采购钨精矿6,384.8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38%。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现有董事8名,关联董事黄康先生、谢曙斌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回避,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通过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的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五矿有色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交易双方拟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1-1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稀土氧化物等稀土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汀金龙”)拟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销售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0.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黄康、谢曙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五矿有色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中枢

    注册资本: 146,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和白银的出口;从事经核准的境外期货业务(有效期至2013.08.18)。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2010年12月31日,五矿有色持有本公司股份20.5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五矿有色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79,814.51万元、净资产1,243,139.94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4,222,340.09万元、净利润196,595.30万元;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

    2、 交易数量:根据五矿有色的需求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1年4月起至2014年4月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五矿有色是目前国内较大的稀土产品贸易商,拥有较多的稀土出口配额;长汀金龙投资建设的4000吨稀土氧化物冶炼生产线已投入正常生产,随着长汀金龙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因而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稀土加工产品。

    持续性:由于长汀金龙尚未获得稀土出口配额,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稀土加工产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较大的稀土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稀土出口配额;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稀土加工产品的出口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稀土加工产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公司本年度与五矿有色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本公司累计向五矿有色销售钨制品11,854.6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26%;累计采购钨精矿6,384.8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38%。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现有董事8名,关联董事黄康先生、谢曙斌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回避,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通过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的稀土加工产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五矿有色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交易双方拟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1-1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向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厦门三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刘同高、黄康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19号1601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同高

    注册资本:9,716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3月27日

    主营业务:钨钼制品、电光源材料的生产、销售;镍、金刚石模、薄钢带、复合金属制品、钨钼生产设备的生产、销售;批发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矿山采掘机械设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厦门三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32,304万元、净资产25,72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7,292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及数量: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借款方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

    2、 定价原则: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公司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3、 结算方式:按季支付利息。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1年4月至2011年4月止。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本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由于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现行银行融资成本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11年3月23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在关联董事刘同高、黄康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议《关于继续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该该等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通过关联交易,有助于增加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交易双方拟签订的《借款协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