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1-0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所有议案:
1、201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4,609,769.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6,222,246.33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74,100,000.00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4,460,976.95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2,271,038.89元。
本年度拟以总股数88,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50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13,338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北京城建环保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环保业务拓展能力,经与合作股东友好协商,公司对北京城建环保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环保公司”)增资。环保公司原注册资本金1亿元,公司持有其55%股份,增资后,环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增加到1.5亿元,其中公司持有10,500万股,占70%股份。
根据经审计的环保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环保公司净资产约11,077.17万元,折合净资产约1.10元/股,此次增资股份的价格为1.05元/股,公司将出资5,250万元增持环保公司5,000万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2、4、5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1-0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5名监事,实到5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美行主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0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工作的意见如下:
(1)2010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了2010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的2,000万股,并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程协作协议及托管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托管协议。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公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收购北京城建成都地产有限公司15%股权等收购资产事项,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3、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