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 2011—0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福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1—0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2010年,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的停产、全资子公司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梅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车田水电站的停建以及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预计公司减值损失171,953,840.65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3,127,644.69元,母公司净利润-253,777,271.31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43,511,331.31元,201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616,313.3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由于公司2010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201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优化机构设置,理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公司将总工办和企划部合并为发展策划部,并新成立安监保卫部和审计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董事会基金136.7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04号关联交易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李福昌先生、洪涛先生、唐斌先生、胡炳全先生、杨胥阳先生五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控制在3.6亿元以内,满足公司申请银行到期续贷融资需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2010年度,根据《公司2010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报告》规定,公司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从年初的4.29亿降为年末的3.56亿元,满足了该报告“贷款控制在4.3亿以内”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36万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内容详见2011-06号公告)
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11—0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销售电力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00 | 7,200 | 10.61% |
重庆新泰宇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 | ||||
采购原材料 | 购买电力 | 重庆市电力公司 | 65,000 | 65,450 | 94.3% |
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发电厂 | 280 |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 | 150 |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 | 20 | ||||
接受关联人服务 | 土地租赁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472 | 100% |
房屋租赁 | 172 | ||||
综合服务 | 1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法定代表人李福昌,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039,注册地址为涪陵区望州路20号,注册资本金20,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火力、水力发供电、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热力设备安装、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维修、建筑材料制造;批发、零售机械、电器设备及材料、电工专用设备、矿产品、钢材、建材、有色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丝绸、百货、棉麻制品;旅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服务。
2、重庆市电力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法定代表人单业才,工商注册号为500000000000467,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21号,注册资本138,300万元,重庆电力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购销,电网经营,电力设备及物资购销,物资供销业,电力行业科技开发及技术咨询等。
3、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法定代表人李云强,工商注册号为500384000004696,注册地址为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大铺子居委会,注册资本金10853万元,经营范围为水泥制造、销售。
4、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发电厂,成立于2006年10月,法定代表人宴华新,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975,注册地址为涪陵青羊镇八一桥,注册资本金3694万元,经营范围为发电、水工建筑,水电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5、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法定代表人况敬学,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1099,注册地址为涪陵新妙镇护国路42号,注册资本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发电、电气设备维修,机电五金销售,电力测试。
6、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法定代表人李明,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251,注册地址为涪陵焦石镇街上,注册资本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发电、电气设备维修,电力测试;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电力设备、五金、仪表仪器。
7、重庆新泰宇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法定代表人彭正斌,工商注册号为500102000010353,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酒店乡街上,注册资本金762万元,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销售电力器材,35千伏及以下输变工程设计、施工、电网线路维护。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序号 | 关联单位名称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1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公司 |
2 | 重庆市电力公司 | 非控制关系关联人 |
3 |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4 | 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发电厂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公司控制 |
6 |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公司控制 |
7 | 重庆新泰宇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公司控制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电、售电,以及接受劳务服务,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在并网方式及容量、电能计量点、计量装置管理、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电价政策、考核计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内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1、2011年公司继续履行于2009年3月18日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可根据公司需要续签协议。
2、2011年公司继续履行于2009年3月18日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可根据公司需要续签协议。
3、2011年公司继续履行于2009年3月18日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可根据公司需要续签协议。
上述三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于2009年3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已公告。
(二)公司与重庆新泰宇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于2010年1月5日与重庆新泰宇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供电合同》,电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至2013年1月4日止,2011年继续履行该合同。
(三)公司与重庆市新嘉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于2008年7月10日与重庆市新嘉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供用电合同》,电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2011年公司继续履行该合同。
(四)公司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于2007年6月8日与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局签署了《趸购电合同》:公司向重庆市电力公司购电,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结算电费,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2011年公司继续履行该合同。
(五)公司与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青烟洞发电厂、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5日分别签署了《并网协议》,购电价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协议有效期至2013年2月14日止。2011年公司继续履行该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类型为电力购买、销售或接受劳务,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属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关联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李福昌先生、洪涛先生、唐斌先生、胡炳权先生、杨胥阳先生共五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由于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电网正常供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11—0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健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涪陵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1—06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1年4月15日
●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参会登记日:2010年4月12—13日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内容:
(一)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4月12--1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7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徐玲
联系电话:023—72286777 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701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1 | 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 | 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3 | 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4 | 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5 |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6 | 关于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7 | 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8 | 关于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9 | 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二0一一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 2011—0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 根据财政部驻重庆专员办《财政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财驻渝监检决[2010]11号)和渝地税收便函[2010]15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关于整改落实财政部专员办专项检查所涉及问题的函》,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对上述文件涉及的以前年度的事项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范围为省级电网企业,涪陵电力公司2008年以前属于地方孤立电网,不应计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但公司2008年以前同步执行国家电网销售电价计提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9,250,618.30元,并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本年度进行差错更正,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调增以前年度收入,并相应计提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1,387,592.75元;
2、公司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未对预提费用及当年未实际发生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等进行纳税调增,造成少计缴所得税费用924,858.49元。公司本年度进行差错更正,将未支付的预提费用调减以前年度管理费用,同时对前述事项计提以前年度所得税。
(二)根据财税[1998]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电网企业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2006-2008年,公司因该部分收入未从计税收入中分出,计缴增值税时误将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计缴了增值税4,129,031.00元。2010年,国家税务局退回公司以前年度多交的4,129,031.00元增值税,按退回金额调整增加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企业3,509,676.35元及所得税619,354.65元。
(三)2010年,涪陵区地方税务局对公司2008-2009年应计缴税金进行了清查,经清查公司两年共少计缴税金2,411,372.03元。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本年度进行差错更正,将少计缴的税金调增以前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费用。
经由上述(一)至(三)项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后,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追溯调增以前年度应计提的盈余公积887,417.64元。
在编制公司20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上年比较财务数据时,已对上述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2010年期初分别调增应交税费1,214,146.92元,调减其他应付款10,088,323.23元,调增盈余公积887,417.6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7,986,758.67元。
二、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次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是积极的,是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该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
(三)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的会计质量,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该事项保护了公司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
三、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并出具了《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