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简称:熊猫烟花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1-008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赵伟平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公开谴责的决定》(上证公字 [2011] 1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决定》(上证公字[2011]10 号)主要内容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违规事项
1、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披露一致行动关系
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13日期间,赵伟平利用巫雪莲等个人证券账户,在广发证券广州农林下路营业部开户时办理指定交易转入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花炮”,现名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585,561股。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4月5日期间,将上述股票陆续卖出。
2005年12月27日至2006年9月19日期间,赵伟平在广发证券广州农林下路营业部开立翟进强等个人证券账户,买入浏阳花炮股票3,790,366股。2006年9月13日至2007年3月26日期间,将上述股票陆续卖出。
2006 年 1 月 20 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对浏阳市财政局持有的浏阳花炮的20,000,000股国家股进行拍卖,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攀达”,现名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竞拍成功10,000,000股,金狄竞拍成功5,000,000股,吴新华竞拍成功5,000,000股。金狄、吴新华持有的浏阳花炮股票10,000,000股由广州攀达控制,广州攀达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中未披露广州攀达和赵伟平、金狄、吴新华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2006年5月11日,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浏阳市财政局向广州攀达转让浏阳花炮28.32%的股权,共计35,678,320股。广州攀达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中未披露广州攀达和赵伟平、金狄、吴新华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2、赵伟平当选浏阳花炮董事后将其持有的浏阳花炮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2006年7月1日,赵伟平当选浏阳花炮董事后,买入浏阳花炮股票,并在6个月内又卖出872,503股。
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9.1条的规定;赵伟平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6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二)对控股股东及有关当事人的处罚
鉴于上述事实与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17.3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赵伟平予以公开谴责。
二、备查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10号《公开谴责的决定》
特此公告!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