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编号:临2011-003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上午10:00在天津创业环保大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非执行董事陈银杏女士、执行董事钟惠芳女士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执行董事付亚娜女士、林文波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审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 经境内外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1年度经营策略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 公司2011年度经营计划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的审计工作,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116万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58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690万元,减去2010年已分配的2009年度现金股利11,418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800万元。根据201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
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 公司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 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 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10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于2010年1月1日以前,本公司对于借款合同中包含有赋予放贷人可随时无条件召回其贷款的条款的定期借款,根据双方约定的还款计划确定其属于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
于2010年11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诠释5号,明确包含无条件召回条款的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诠释5号已于颁布日即告生效。本公司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并呈报予香港联合交易所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已采纳此诠释5号,将包含无条件召回条款的定期借款作为流动负债处理。根据诠释5号之规定,本公司将此更改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09年数字予以重述。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之等效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就此等含召回条款的定期借款采取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此重述对已报出的利润总额、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无影响,对于资产负债率、流动性风险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采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 千元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9年1月1日 | |
流动负债的增加 | |||
短期银行借款 | 73,000 | 56,000 | - |
非流动负债的减少 | |||
长期银行借款 | (73,000) | (56,000) | - |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关于对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为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2011年年度内公司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贷款(含替换贷款)。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与金融机构洽商解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3. 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建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4.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
“十二五”期间,公司将继续秉承“还碧水于世界,送清新于人间”的理念,真诚服务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新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二五”期间公司的战略总目标是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水务环境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十二五”期间的业务结构主要为水务建设运营及其产业链的延伸、新能源以及环保技术,并依赖于投资、运营和技术输出三位一体的业务运营模式,注重投资质量与现金流实现,形成更为合理的收益结构。
“十二五”期间,公司的战略主题是创新驱动的再次创业,力图通过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共同构成二次创业的核心动力,使公司再次实现跨越式发展:
(1)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将通过水环境治理领域专有技术的研发,形成独有的竞争优势,带动设计、咨询、建设、运营、技术服务产业链发展,形成新的利润来源,获得更高的经济附加值。
(2)在业务创新方面,公司将以专有技术为支撑,利用国家与天津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做好水务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能源、固废、海水淡化等新兴业务领域,平衡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板块之间的比例关系,推动整体业务转型,形成有储备、有规模、有效益的业务结构,并尝试开拓国际业务。
(3)在管理创新方面,公司将继续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经营能力的提升、组织架构的持续优化、集团资源的整治与调配、管理激励机制的推陈出新,为技术进步与业务发展提供组织和资源上的支持保障。
公司“十二五”期间的总战略包含以下子战略:
(1)做强污水,优化结构的业务战略;
(2)以点带面,内外结合的区域战略;
(3)做精求新,引领发展的技术战略;
(4)价值导向,多元发展的人力战略;
(5)注重绩效,分析提升的管理战略;
(6)内外兼修,突破瓶颈的融资战略。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5.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建议将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自2011年度起调整至人民币22万元/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三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16.公司《年度超额奖励计提管理办法》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7.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建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其中上述第1,2,3,5,6,13,14,15项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编号:临2011-00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上午9:00在天津创业环保大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王艳敏女士因公无法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张明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起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全票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本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三、本公司2010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在2010年度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其运作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方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于2010年1月1日以前,本公司对于借款合同中包含有赋予放贷人可随时无条件召回其贷款的条款的定期借款,根据双方约定的还款计划确定其属于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
于2010年11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诠释5号,明确包含无条件召回条款的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诠释5号已于颁布日即告生效。本公司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并呈报予香港联合交易所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已采纳此诠释5号,将包含无条件召回条款的定期借款作为流动负债处理。根据诠释5号之规定,本公司将此更改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09年数字予以重述。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之等效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就此等含召回条款的定期借款采取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此重述对已报出的利润总额、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无影响,对于资产负债率、流动性风险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采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 千元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9年1月1日 | |
流动负债的增加 | |||
短期银行借款 | 73,000 | 56,000 | - |
非流动负债的减少 | |||
长期银行借款 | (73,000) | (56,000) | - |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于相关会计准则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本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编号:临2011-005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10点在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举行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作为普通决议:
1. 关于审议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关于审议经境内外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1年度经营策略;
4.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审议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建议;
7. 关于审议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审议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 关于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相关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ttp://www.hkex.com.hk)网站上公布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说明:
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为“股东大会”。
(1)凡在2011年4月1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于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5月13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如欲获派2010年度末期股息,须于2011年4月12日下午四时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送往本公司之过户登记处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室至1716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2011年4月13日名列在登记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可携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大会。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行使投票方式的表决权。
(3)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须以书面形式委任(委任表格附后)。此等委任表格可由委托人签署,也可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如果该委托表格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则委托人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需要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及代理人委任表格,须在大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4)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1年4月22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回复可用来人、来函或传真传递。书面回复请采用所附“回执”或其复印件。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于出席股东大会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还须携带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的委托表格。
(6)预期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本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 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附: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10:0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举行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签署:
日期:2011年 月 日
姓 名 | |
持股量A/H股 | |
身份证/护照号码 | |
股东代码 | |
通讯地址 | |
电话号码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中英文姓名全名(A股股东只填中文姓名)
2.请随“回执”附上身份证/护照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3.对“A/H”股、“亲自/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三项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1年4月22日或以前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 创业环保大厦
邮政编码:300381
电话号码:86-22-23930128
传真号码:86-22-23930126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表格
本人姓名(附注1)
本人地址(附注2)
持有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H股(附注3),
股(附注4),为本公司之股东,现委任(附注5)大会主席或地址为 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出席2011年5月13日上午10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公司会议室举行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股东大会公告所列决议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人可酌情决定赞成或反对。
决 议 案 | 赞成(附注6) | 反对(附注6) |
普通决议案: | ||
1. 关于审议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 关于审议经境内外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
3.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1年度经营策略 | ||
4.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关于审议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建议 | ||
7. 关于审议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 ||
8. 关于审议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9. 关于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日期:2011年 月 日 签署(附注解)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在股东名册上所登记之全名(H股股东请同时填写中英文全名)。
2. 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地址。
3. 请划去不适用的股票类别。
4. 请填上以阁下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中与该等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5. 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受委派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本代理人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字人签字认可,否则视为委托无效。
6. 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某项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某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未填视为弃权。
7. 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派代理人可自行酌情表决。
8.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票持有人为公司,则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经由公司董事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9.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如该表格由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则应连同签署人经公证核实之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开始举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方为有效。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邮政编码300381)。采取传真方式送达亦为有效(传真86-22-23930126)。
10. 股东代理人代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须携带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1. 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须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填写;其中一份依据附注8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由股东代理人依照附注9于股东大会时出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编号:临2011-006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500万元
●反担保: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污水收费权和收费收益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84,393万元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5年12月20日和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联合成立了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创业”),以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运作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辖属的三座自来水厂,以及一座污水处理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1月9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关于收购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相关资产并进行特许经营的公告”)。
曲靖创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00万元,本公司占90.07%股权。曲靖创业应两江口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委托协议甲方(“项目甲方”)的要求,对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工程”)。 并且项目甲方与曲靖创业约定,在改造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后,按照实际投资额确定升级改造后的污水处理服务价格。
改造工程投资总额预计约为7,3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由曲靖创业各股东按比例增资2,800万元,剩余的约4,500万元拟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因为项目建设期间,无法确定升级改造后的污水处理服价格,银行无法提供项目贷款,所以本公司先期通过委放的形式解决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2010年,改造工程完工,确定了改造后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在成就上述条件后,经与银行协商,曲靖创业拟就改造工程向银行申请4500万元长期贷款,用于归垫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贷款银行要求,本公司拟为曲靖创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贷款担保。曲靖创业以其污水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曲靖创业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与贷款银行签署的该项借款合同项下曲靖创业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和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在天津创业环保大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非执行董事陈银杏女士、执行董事钟惠芳女士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执行董事付亚娜女士、林文波先生代为表决。参加会议的董事全票通过了《关于对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具有批准上述担保的权限,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上述担保生效,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4,393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住所:曲靖市北园路(污水处理厂内)
法定代表人:赵毅
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以上经营法为重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正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制其90.07%的股份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曲靖创业总资产为人民币3537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2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14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项担保是遵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并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上述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84,393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84,393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