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93 股票简称: 禾嘉股份 编号:临2011-001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浩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全体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天圆全审字[2011]00020216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 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公司与同一母公司的关联方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阀公司)间签订的关于托管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飞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球公司)的协议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2010年11月3日公司与高阀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补充协议》约定将该项托管期限延长两年至2011年12月31日。该协议经2010年11月29日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收到的2010年1-10月份委托经营管理费用83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因在年报审计工作期间,飞球公司处于托管状态,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
公司与高阀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签署《委托经营管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飞球公司委托高阀公司经营管理,每年收取托管费1000万元。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2010年收取托管费中的8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主要是由于年度中审计合并范围变更所致,未涉及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 年度审计工作表示认可,并建议董事会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年度审计机构。2011 年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费用为40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聘期一年。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上第1、2、3、4、6 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禾嘉股份 编号:临2011—002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 年3月24日在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际参会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长郁蓉娟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 年年报非标准审计意见监事会的说明。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 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作的情况说明。
四、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0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0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保密制度,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天圆全审字[2011]00020216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 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公司与同一母公司的关联方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阀公司)间签订的关于托管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飞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球公司)的协议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2010年11月3日公司与高阀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补充协议》约定将该项托管期限延长两年至2011年12月31日。该协议经2010年11月29日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收到的2010年1-10月份委托经营管理费用83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因在年报审计工作期间,飞球公司处于托管状态,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
公司与高阀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签署《委托经营管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飞球公司委托高阀公司经营管理,每年收取托管费1000万元。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2010年收取托管费中的8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主要是由于年度中审计合并范围变更所致,我们认为:公司的会计处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