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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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七(三):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2)本次分红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342,567,647.08元,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72元,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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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
(4)本公司将于2011年4月6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1年4月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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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八(二):1、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2)本次分红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131,529,927.23元,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4元,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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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红利于2011年4月1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红利,由本公司向托管人下发指令,经托管人复核后支付给各发起人。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