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股份”或“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64359992011261《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化工”)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短期(半年)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根据201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10月27日至2012年10月26日期限内可给瑞华化工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该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详见2010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为瑞华化工向银行借款1000万提供担额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且瑞华化工资产负债不超过70%。本次担保无需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瑞华化工公司75%股权。瑞华化工注册地点:上虞市道墟镇称海村,法定代表人:阮加春,经营范围:生产:活性系列染料,销售自产产品。(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瑞华化工资产总额37036.76万元、负债总额7351.27万元、净资产29685.49万元、净利润5995.11万元,资产负债率19.85%;截至2011年2月28日瑞华化工资产总额36102.35万元、负债总额6032.73万元、净资产30069.62万元,资产负债率16.7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债务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签署之日起二年内
担保内容:为确保瑞华化工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6564351202011055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公司控股70%股权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其目前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且目前该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1年3月25日,包括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净资产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包含本次担保,截止2011年3月25日,包括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净资产0.8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